今日上午,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
一、決定任命
歐順清為重慶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二、任命
吳雯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蔣林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趙翎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張艷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張力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許小波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彭英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包穎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李靜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蔣佩佚、鄧山、申和平、劉玉梅、師玉婷、張毅、李雪蓮、杜偉、陳小川、段宇、鐘拯、唐涼永、夏嘉、晏芳、康忠亮、謝懿、譚穎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勇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於巨山、張航為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張欣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院長;
鐘平、趙彬、曹瑜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瀋成雲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剛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李奇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
曹步榮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
伍少波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員;
王鵬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
楊代華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劉剛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吳駿東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田良榮、王偉、梁寶雲、向永渝、王勍、譚洪亮、李前明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李鉞鋒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宋雲峰、張麗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廖鵬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汪維良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李玉林為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
王漢才、伍仕才、雷力為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唐勇、梁躍紅、唐長江、蔣昕、夏英、孫一、甘霞為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易世碧、王斌、王勇、殷勇、劉明生、曹正倫、胡志田、李惠平、羅蘭、羅安海、李昕、王森、劉一亮、堯榮恆為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三、決定免去
陳和平的重慶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四、免去
吳彩中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應君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付琳、朱欽年、石紅、陳思菊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姜衛國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孫忠波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李勇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張航、全玉龍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庹德勝的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紅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梁川渝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鉞鋒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趙虹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職務;
汪維良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廖鵬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員職務;
繆正華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