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擬於5月中下旬,重新啟動針對郭美美事件的調查,並邀請社會公眾同步參與。23日,紅會社監會新聞發言人王永表示,目前,社監委內部已經對重查郭美美案達成初步共識,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也表示願意配合這次調查。(《新京報》4月24日)
紅會選擇在這個時候對外界發布消息,表示要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顯然大有深意。四川蘆山地震當日,紅會接收到的社會愛心人士捐贈款額僅14萬餘元,尚不及壹基金的一個零頭,被網友譏笑為「也就夠給美美買個包」;地震第二日又有媒體報導稱,中國紅十字會要求臺灣紅十字組織先援助500萬元人民幣,才能進入蘆山地震災區參與救助。此消息雖被臺灣紅十字會證偽,但不可否認的是,自蘆山地震伊始,紅會再次因公信力不振而陷入輿論漩渦,而此時的紅會,正擔當著災區慈善救助的重任。在紅會看來,這樣的尷尬境地無疑與郭美美有莫大干係。
2011年6月,郭美美在實名認證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微博上炫耀名車、別墅,引起輿論大嘩,自此掀開「郭美美事件」的大幕。當年12月底,中國紅十字總會公布事件調查結果,稱紅會下屬的商紅會中不存在「紅十字商會」這一機構,沒有設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這一職務,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係,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係。然而這個「老子調查兒子」、「自己調查自己」的調查結論顯然不足以服眾,亦未阻止郭美美事件的繼續發酵。
重啟對郭美美事件的調查,調查由紅會社監會主導,並邀請社會公眾參與,這樣的調查當然比作為當事人的紅會單方面進行調查有公信力。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是第三方獨立監督機構,由16名來自社會各界的委員組成,所有委員和紅會均無隸屬關係,也不從紅會領取任何形式的報酬——應該不存在「吃人嘴短」的問題。然而事情發展到今天,縱然重啟的調查可以讓公眾相信郭美美與紅會的確並無任何瓜葛,又能怎麼樣呢?能夠藉此挽回紅會幾近體無完膚的公信力嗎?
有必要重溫郭美美事件發韌之初,一位網友對事件的經典評論:「一切大事件的導火索,幾乎都來自細節與個體。郭美美從來都不是郭美美事件的主人翁,她只是一起深度公眾事件的源頭和切入點。」此後事關紅會的一系列負面新聞,都證明此言非虛——上海盧灣區紅會一頓飯消費達9859元,被曝光後被責令退回全部超標款項;北京「7·21」暴雨後,北京紅會急救車要求遇難者家屬交納620元屍體轉運費;成都紅會在汶川地震後設立的募捐箱善款因多年未取,導致箱內紙幣發霉,有的甚至長出白毛;多地中小學生被要求加入紅十字會並繳會費,被曝光後一律叫停……
什麼是「郭美美事件」?如果這個事件只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弱智女子有可能花公眾捐給紅會的錢給自己買了幾樣奢侈品,只是一個孤立性事件,那麼「重啟調查」當然意義非凡,只要能夠證明此事為莫須有,自可恢復紅會聲譽。但「郭美美事件」顯然已經遠遠超出「郭美美炫富」的範疇,時至今日,雖公眾每說起紅會言必稱郭美美,然而「郭美美」這個名字已經只剩下符號價值——用媒體人劉春的話說,「大家不是放不過一個炫富的小姑娘,而是正針對她背後那些利用慈善機構謀取不當暴利的商業組織,針對不透明不規範的慈善機構與慈善行為。」
換言之,郭美美事件指向的是紅會千瘡百孔的管理漏洞,指向的是紅會不透明、不公開的運作機制。將紅會推下公信力斷裂深淵的,是紅會自身存在的種種問題,而不是那個在網上晒名車名包的女孩。郭美美只是一不小心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只要這個魔盒本身就存在,總會有人打開它,就算不是郭美美,也會有張美美、李美美……時間早晚而已。
遺憾的是,紅會始終未能清醒地認識到郭美美事件的實質。2011年11月,新上任的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聲稱「郭美美事件三天毀掉紅會一百年」;時間過去一年多,趙白鴿仍然堅持這樣的觀點:「雅安地震救災中,郭美美事件仍然給我們帶來負面影響。」正是由於對自身問題反省不到位,儘管這兩年紅會在在輿論倒逼下做了一些改革,但改革始終不徹底。比如其新建立的網上捐贈信息發布平臺,發布的數據疑點重重,難以令公眾信服;再比如,在事關紅會改革至為關鍵的「去行政化」問題上,因為涉及到「要侵犯太多人的既得利益」,「拿掉官帽」被認為「不現實」,最終未列入紅會近期改革計畫。
重啟對郭美美事件的調查,不能說完全沒有意義,任何去偽存真都是價值的。然而事件兩年之後的人們,對郭美美這個人與紅會是否有牽連已經興趣不大,人們關心的是,醜聞不斷的紅會能否真正做到洗心革面,進行脫胎換骨的制度變革。紅會必須認識到,一個郭美美毀不了紅會百年基業,能毀得了紅會的,只有紅會自己;一個郭美美挽回不了紅會的百年聲譽,能救得了紅會的,也只有紅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