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01日訊】貴州省副省長陳鳴明在微博上稱,不愛國者是人渣,應該趕緊去美國。這句話我聽過很多,也見過很多,有很多五毛怕我看不見,直接在我的博文後留言:賣國賊,去美國!
陳鳴明在微博上實名以副省長的身份說出這句話,恐怕這種心理代表了國內相當一部分人的心聲。在此,我謹代表自己回應這部分人兩句話:其一,我們跟你們一樣,也是中國人,我們不會離開中國;其二,我們不是「不愛國者」,更不是「賣國賊」。
關於我的回應的第一點,我們是中國人,又是知識份子,還保留著一些良知(這個很可貴,為了這個,我們中的大部分不但不富貴,甚至很多人都在冒著很大的風險),我們深知我們身上有著知識份子的天然責任,這個責任就是讓國民認識到自己是個人,人應該怎樣做才能算個人!
中國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個人,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作為一個人,他首先要具有生命權、自由權、不受恐怖等基本的人權,有了這些才能是個人,在這些權利的基礎上才能追求其他的,比如愛國。愛國絕對不能凌駕在這些基本人權之上,更不能把愛國黨藉口無視這些人權或者乾脆剝奪這些人權。
香港同胞在這方面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我們整天看見香港人為了反對「國民教育科」而遊行示威靜坐絕食,同樣是中國人的大陸同胞甚至搞不懂為什麼他們要反對這個「天經地義」的東西;我們也看見香港人為了爭取普選上街遊行,大陸的中國人甚至還不知道普選是什麼玩意兒,更別提這玩意兒有什麼「好處」;但是令大陸人奇怪的是,香港人在釣魚島問題上,第一個衝過去保釣,領先於大陸甚至臺灣。
香港人深知國權的重要性,但更知道人權的重要性。在兩者不能共存時,他們寧願選擇人權。因為一個連人權都無法保證的國度,我們為什麼還要承認它是我們的國度。
國家就是因為一個契約而組建的,這個契約就是國家必須為國民服務,最基本的是保證人權,沒有人權的國度就不能算國家,我們可以隨時解除契約。
關於我回應的第二點,我想給大家講兩個故事。故事一:司馬南曾經說,如果你們「不愛國」,又有錢就可以去美國,否則你只能忍受中國的環境;故事二:梅思平曾經是最「愛國」的,堅決主張抗日,但是最後卻主動做了日本人的走狗。
先看第一個故事,司馬南的意思是如果你們整天罵政府,又有錢,你就可以去美國,不用在中國忍受。如果你沒有錢,你就只能忍受。他的話有兩個錯誤:第一,罵政府不等於不愛國,西方國家的人都在罵政府,但是他們並不是不愛國,二戰時,這些平時安逸慣了的美國人爭相進入前線保家衛國;第二,有錢就可以不用忍受中國的環境,沒有錢就必須忍受中國的環境。司馬南也承認中國不如美國自由嗎?有錢人是人,沒錢人也是人,是人都能享受自由,沒有理由沒有錢就必須在忍受專制啊!
第二個故事說明,平時大呼愛國的人並不一定都是愛國的,歷史表明這些人往往經不住考驗,因為在外敵未入侵時,他們大喊保家衛國,不用承擔任何風險,在外敵入侵時,他們大喊保家衛國是要承擔風險的。梅思平事件表明:大部分的「愛國者」是明哲保身的人,他們只是投機分子而已。真正的愛國者絕對不會整天都嚷嚷著愛國的。
最後,我還是那句話,我們不是所謂的「愛國者」們眼中的「愛國者」,在你們眼中我們「不愛國」,也永遠不會像你們那樣「愛國」,但是我們會永遠留在中國,直到你們都變成「梅思平」,我們還留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