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0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婉君編譯報導)本文是澳洲《新聞週刊》(News Weekly)2013年8月3日登載的全國公民委員會主席Peter Westmore的評論文章,標題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群體滅絕(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s genocide)」。以下是中文譯文:
最近在澳大利亞和世界各地都有舉行集會,以紀念法輪功修煉者遭中共政權迫害14週年。以下是Peter Westmore於7月20日在墨爾本城市廣場舉行的集會上的發言:
中國是一個有著數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我曾短暫地去過中國,發現那裡的人們禮貌、友善、勤勞,並對在世界其他地方正在發生的事情非常感興趣。同樣的,很多的中國人來到了澳大利亞定居。我很高興你們來到這裡,把你們的禮物帶到了這裡,及你們本身的存在,豐富了我們的國家。
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繼續虐待中國人民,迫害那些曾有勇氣呼籲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及尊重人權的人們。人權無國界、人權觀察等西方的非政府組織,在持續記錄著在中國對人權的踐踏。
在中國的那個政府,過去60多年中沒有進行過一次選舉,因為那個政府是由中國共產黨控制的。
中國共產黨,儘管聲稱有數千萬的黨員,但是它本身不是一個民主的組織。它是一個自我延續的寡頭政治,從最高層開始運行。它自1949年奪取了這個國家的政權以來,就從來沒有放鬆過權力。
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是中共鎮壓政策的一部分。相對而言,在西方很少談論這個。您可能會問為什麼。
在我看來,我們自己的政府,例如外交部和外貿部,擔心得罪中國,因為中國是澳大利亞最大的貿易夥伴。媒體的沉默,可以部分歸因於媒體專注於當地的問題。發生在遙遠的國家,如中國、朝鮮和越南的事件,讓他們感到太遙遠以致不感興趣。
但我認為,澳大利亞的媒體也希望在中國保持及擴大它們的存在。他們知道,一直批評中共政權的人權記錄將導致北京對他們施加限制,就像北京限制網際網路、限制博客,監禁那些批評其人權記錄的記者們那樣。
自願簽署國際尊重人權條約的國家,意味著他們同意讓國際社會和用國際標準來判斷他們的行為。
明尼蘇達大學的人權項目列出了中國已經簽署並認可的國際人權文書,它們包括:
「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於1988年簽署;
「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於1983年簽署;
「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於1981年加入;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於1980年簽署。
在所有這些領域,中共政權的人權記錄都是駭人聽聞的,這應當受到國際關注。它不再僅僅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證據確鑿。同樣清楚的是,被監禁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受了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對待,包括未經審判被送到勞教所,及被處死-僅僅是為了獲取他們的器官,如腎臟、肝臟、心臟、肺和眼角膜。
中共強制摘取人體器官駭人聽聞的做法已被加拿大前內閣成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在他們開創性的報告中所記載。該報告「血腥的活摘(Bloody Harvest)」在網際網路上有,並已出版成書。
有意思的是,中共政權對這些報告的反應是,引入了說是要保護器官捐獻者權利的新的法律。但是,不先對成千上萬在中國乾脆「被消失」的法輪功修煉者做個完整統計,並將那些責任人繩之以法,這新法律不過是在浪費紙張。
更糟糕的是,直到今天,他們只是變相地在繼續逮捕、監禁和殺害法輪功修煉者。
對於我們這些不是中國文化或中國這個民族的人們,我們覺得有義務與我們的中國兄弟姐妹們站在一起,要求結束這場可怕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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