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11日訊】十月長假結束了,但大假後卻留下很多討論和爭議還在繼續,不管是在國內的景點還是出國旅遊,購物強制消費等等,一直以來,遊客十分反感被導演忽悠去購物,經常為此產生矛盾,國家為規範旅遊市場,特別頒發了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對這些事情進行限制,正好10月1日生效,但是,今年十月長假期間,中國遊客出遊美國,卻出現了相反的局面:中國遊客堅決要求購物,美國地接旅行社導遊堅決反對,雙方僵持差點報警,這是什麼原因呢?
今年十一到美國旅遊很不划算,連自由女神都看不到,遊客們也抓緊和這17年一遇的政府關門牌子合照,畢竟自由女神看的機會多,政府關門可不多見。不過,很多人來美國,對景點的渴望沒有那麼強烈。
很多來過美國的中國人都有一種感嘆:原來在美國,「世界名牌」很便宜,所以很多人來美國購物。
正因為此,很多來美國旅遊的對自由女神沒有什麼特別大的興趣,對購物倒是很積極,並把購物作為參觀景點之後的第二大目標,有人還會收到親朋好友的代購清單。
但是中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10月1日恰好生效,該法針對之前旅行社安排購物游,暗地裡賺取購物分成,規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其他行程,拒絕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
於是,滿心歡喜來美國購物,剛好遇到這條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一些美國地接旅行社根據旅客們的要求,還是帶領大家購物,大包小包買得歡歡喜喜,但也有一些旅行社和中國遊客之間對《旅遊法》中的內容理解不同產生矛盾出現一些麻煩。
在這裡人們似乎都變成了購物狂
比如美國《僑報》有如下的報導:
在華盛頓特區範圍的95號高速公路上,發生一起因遊客要求紐約接待旅行社增加購物行程未果,部分大陸遊客拒絕上車繼續行程,雙方在高速公路附近僵持三個小時事件。
紐約導遊:擔心客人故意製造「購物行程」,反咬一口
大陸赴美旅遊團一行24人從上海赴美。
4日在華盛頓特區參觀完白宮、國會山莊等景點返回新州途中,車上大部分大陸遊客要求購物,但紐約接待旅行社導遊則態度強硬表示嚴格執行大陸《旅遊法》和國內旅行社的委託,不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其他行程,拒絕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雙方意見難以統一。
引起矛盾衝突的直接原因是部分遊客要求在95號高速公路附近的一個購物中心停車上廁所,而導遊認為遊客一旦在購物中心上廁所,很可能遊客一鬨而散紛紛購物,最後無法控制引起混亂,違反了合同規定。
據接待方導遊介紹說,當時自己好心相勸大陸遊客前往高速公路休息站上廁所,但遭到遊客拒絕。
而車輛最後在休息站停下後,有的遊客上完廁所後就拒絕上車,認為旅行社侵犯他們的權利,沒有及時安排解決客人的需求。部分客人隨後也拒絕上車,雙方一直僵持了三個小時,最終仍然無果。導遊說,最後在雙方仍然談判無果的情況下,自己要求報警,遊客才上車繼續行程。
導遊說,目前新《旅遊法》實施後,國內赴美旅遊團美國接待方嚴格按照國內旅行社的要求,不收取額外費用、不擅自增加臨時行程,嚴格規範旅遊市場。據導遊稱,自己最大的擔心的是,客人故意製造合同之外的「購物行程」,隨後「反咬」旅行社違反《旅遊法》,導致國內旅行社和美國接待旅行社雙方利益受損。導遊還解釋稱,其實並非全體遊客都同意前去購物。
大陸遊客:「兩手空空回國,丟不起人」
受了一肚子氣的大陸遊客6日仍然感到十分委屈。
旅行團的一名遊客表示,在華盛頓特區參觀正值美國政府關門,很多著名景點都不能參觀。
全團客人隨後集體同意要求在返程時路過購物中心購物,但是和導遊交涉多次仍然遭拒。
導遊態度惡劣地說,不能擅自增加額外行程。全團遊客都瞭解《旅遊法》,遊客集體同意後是可以增加額外行程的,這並不違反《旅遊法》呀!」有遊客說:「後天就要回國了,現在兩手空空,回到上海後和親戚朋友都沒法交代,丟不起這人!」
旅行團中一位李姓遊客表示,全團遊客是在集體同意增加購物行程後嚮導遊提出的,並表示願意支付增加行程所帶來的額外加班費和小費。
但導遊不僅態度惡劣,一口拒絕,還威脅遊客如果不上車將報警,讓遊客在美國留下不良記錄。
李姓遊客表示:「這趟黃金週出國不僅玩的不愉快,還受到了恐嚇威脅。」
旅行團領隊陽先生解釋稱,客人在出國前在國內簽署的旅遊合同,詳細闡明瞭在美旅遊行程及安排。
新的旅遊法規定必須按照行程走,不能增加額外行程。遊客有購物的權利,但合同上又沒有購物的行程安排。這可能讓雙方對旅遊法的理解產生了不同,導致衝突。
據瞭解,由於雙方衝突僵持三個小時,導致接下來行程延誤。之後,遊客稱全體遊客集體簽字要求參觀費城獨立宮,但參觀要求也被拒。導遊則表示,簽名表上並沒有全體遊客的簽名。
紐約旅遊業者:大家都很緊張,有的甚至過度緊張
紐約旅遊業者朱立創說,對於國內出臺《旅遊法》,現在紐約旅遊從業者都很小心和緊張,有的甚至對法律的內容也一知半解。他表示,《旅遊法》出爐意願良好,試圖匡正旅遊行業界的一些亂象。可是,遊客和旅遊業者若「一刀切」地去理解一些條款,就有可能將「旅遊法」變成「惡法」。
譬如說,如果無限發揮「進店購物」就屬「違規」,組團社可面臨30萬人民幣罰款,美國接待社和導遊戰戰兢兢地遵循國內組團社的指示,「千方百計」不讓遊客到購物點,以免日後被罰款,這樣就容易引起遊客和導遊之間的對峙衝突,也違反了「旅遊法」的本意。
據瞭解,雖然《旅遊法》並不能直接約束美國接待單位,但該法能通過約束中國國內組團方,間接影響噹地旅遊經營者的行為。
新的《旅遊法》對責任認定有了明確規定,即誰組團誰負責,並且要負責到底。
這就要求不管是來美旅遊還是赴華旅遊的組團者要更加小心,選擇當地接待方也需要更加謹慎,一旦有意外發生或事故發生,能確保旅遊者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