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 童話中的哥本哈根(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3年12月07日訊】「好幾年前就說了,6分鐘確診一個癌症病人,你這信息落後了。我還算好,早期發現。」
最近聽說老同學動了手術,打電話回去問候,得到了證實。雖然早知道國內毒氣毒水毒食品,但癌症發生在了那些曾經相識的老同學身上,畢竟還是讓人很震驚、心痛。國人如今流行「好山好水好孤獨」的感嘆,真是好多好人好無奈啊。
無奈中是否有出路呢?在丹麥的我們,要出口淨氣淨水淨食品給國內的同胞,也許有層層阻礙,甚至杯水車薪,但路總是有的,也許最好就是讓他們像我們一樣來到西方社會安居樂業吧。想到這裡,才發現原來來丹麥投資、工作並不像想像的那麼難。讓我們一起到丹麥外國人管理部門的官方網站丹麥新人上去看看有什麼規定。
投資類工作簽證
作為一名外國人在丹麥投資運營一家獨立的企業就可以有機會得到工作居留簽證。如果您已經取得家庭團聚、難民或人道主義居留證,那麼就不必申請企業投資工作居留,因為這些居留證同時允許您在丹麥工作。
有一點必須提醒的是,如果要在丹麥合法工作,必須先取得工作許可,這是個人的責任。如果一外國人在丹麥被發現非法工作,那麼此人會被驅逐出境,同時該外國人及其僱主都會被罰款或監禁。
申請條件
丹麥的工作簽證種類繁多,高薪的、企業專聘的、研究工作的等等工作簽證都有不同的規定。對於投資者,則下列條件是丹麥政府審批時需要考慮的重點:
1. 在丹麥設立的企業必須是丹麥特別感興趣的企業
2. 必須投入足夠的資金基礎來運營公司
3. 必須積極參與公司的經營,同時設立公司時個人的到位是必須的,如果您只是在經濟或金融方面對該設立的公司感興趣,如股東,就無法得到工作簽證。
一般情況下,在丹麥設立酒店餐館、零售店、小型貿易公司或類似公司將不會取得工作居留許可證。
簽證期限
如果一家公司發生大的變化,或者終止、或者新設立,那麼需要重新申請工作居留許可證。
該類的居留證期限或延長期限到護照到期前3個月為止,也就是說,如果您的護照將在12個月內到期,那麼居留證期限或延長期限為9個月。
如果您作為投資企業家得到了工作居留簽證,您可以攜帶特定的家庭成員來到丹麥。
特別注意事項
在申請提交前,必須取得一個立案號,並支付審理費,審理費包括了審理申請全過程的費用。如果申請沒有批准或您撤回申請,審理費將不被退回。
有一點很重要,您必須確保留才和招才委員會(Styrelsen for Fastholdelse og Rekruttering)收到您準確的審理費,如果支付超額將推遲審理時間,因為委員會將需要時間退回超額部分,如果您支付的金額不夠,申請可能被拒絕,也就是申請將不被審理。
通常投資工作許可申請審理時間為提交受理後1個月,您可以在中國的丹麥駐中國大使館申請,也可在丹麥的外國人管理部門申請。申請表格可以用電子方式傳遞,表格有英文和丹麥文兩種,並可在外國人管理部門的官方網站(http://www.nyidanmark.dk)下載。
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為聯合國編製了一份調查研究報告,題為「幸福快樂指數報告」,該大學對世界上156個國家進行了幸福快樂程度的調研,結果是丹麥位居世界第一。丹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國家。(網路圖片)
祝您順利來到丹麥這個童話般的幸福國度,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