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移民部動作頻頻,現宣布大幅修改國際留學生政策。圖為溫哥華一群國際留學生聚會情形。(資料照片)
【看中國2014年02月17日訊】聯邦移民部日前宣布,今年6月1日開始,將實施有關留學生政策的八項改革,讓留學生在加求學更便捷,同時也打擊非真正求學的行為。這八項改革為:
一、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學校註冊才能獲得簽證。獲簽後必須在註冊的學校就讀,如果中斷學業,則可能將被驅逐出境。現有政策是申請人只須證明獲加拿大學校錄取,就能申請學簽。
二、學生只有在被政府認可的學校就讀,才能獲得簽證。現有是在任何學校就讀即可。
三、持有簽證的全職學生在就讀了六個月的學位(degree)、文憑(diploma)、證書(certificate)課程或職業性、專業性培訓(vocational or professional training)之後,就可以不用另申請工作簽證、利用課餘時間打工,但是每週不能超過20小時。現行是持學簽的學生須另外申請工簽才可打工。
四、只有在本地高中或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搆就讀的留學生,在就讀含有實習項目的課程時,才有資格申請該項目的實習工簽(Co-Op Work Permit)。現時只要課程中含有實習項目,任何學校的留學生都可以申請簽證。
五、在本國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搆(含中、小學)就讀的交換生、訪問生,或者已滿足了上述教育機構錄取條件的訪問簽證持有人,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生簽證。現規定是訪問簽證持有人不能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習簽證。
六、留學生畢業後90天學生簽證自動無效,必須離境,除非申請到了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其他獲准逗留的文件。舊規定則是留學生畢業後,仍可逗留在加國直至其簽證到期。
七、擁有外國國籍的原住民(registered indians)無須申請學生簽證來加拿大學習。
八、留學生在遞交了「畢業生工作簽證」 (Post-Graduate Work Permit)申請後,即可全職工作。現有的規定是在等候該簽證期間是不准工作。
移民部還在附文中表示,關於政府指定的教育機搆,將在未來幾個月內由各省、區政府自行決定。另留學生如果報讀六個月或以下的課程無須學習簽證,然而若該學生來自非免簽國,則須持有效的旅遊簽證才能居留。對目前持學簽在非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讀書的留學生,新法規實施後將給他們三年時間完成學業。上述留學生如已申請了校外工簽(Off-Campus Work Permit)或實習工簽(Co-Op Work Permit),也可以繼續使用和更新,最長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