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3月19日訊】如果讓您報出三起發生在本月的令人揪心事件,估計您的選擇是:1、馬航失聯事件;2、造成29人遇難、143人受傷的昆明火車站暴恐事件;3、涉及兩新疆商販在長沙街頭砍人致5人死亡,行凶歹徒被擊斃事件。
其實,本月還有另一件令人傷痛不已,已知死亡人數最多的事件,那就是3月1日發生在山西晉濟高速岩後隧道內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兩甲醇車追尾相撞,導致前車甲醇泄漏,在司機處置過程中甲醇起火燃燒,隧道內42臺車輛及煤炭等貨物被引燃引爆。13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稱,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蹤。
可就是這麼一起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媒體卻鮮有報導,網民議論也很少,不能不說山西省在輿論引導方面的強大力量。而最不可思議的是,3月1日發生的事故,卻在時隔12天後才公布事件真相,明顯有「瞞報」的嫌疑。而山西有關部門此前不斷修改死亡人數,更凸顯出官場的微妙之處:
3月1日,媒體報導稱事故中有12人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據現場脫險人員講,尚有6人下落不明。
5日,晉城市政府新聞辦透露,搜救工作結束,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
11日,晉城市政府新聞辦透露,確認16名遇難者身份,報失人員有39名。
13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稱,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蹤。
筆者之所以稱山西方面有「瞞報」的嫌疑,除了該案信息披露時間跨度大、死亡數字不斷更新外,還因山西有著多起「瞞報」及延遲上報的不良記錄。僅筆者關注的就有如下幾起案例:
2012年4月13日發生的山西襄垣煤礦透水事故,造成11人遇難,而上報的死亡人數卻只有9人。
2012年7月26日發生的山西陽泉煤礦發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5人死亡,32人受傷。企業未按規定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陽泉市政府接到相關舉報後才讓該事件浮出水面。
2012年12月31日,山西臨汾鐵路隧道施工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後網民在微博上揭露事件真相,最後官方竟稱「項目經理部未向相關部門報告,涉嫌瞞報。」這真是將全國人民都當成傻子了,一個項目經理,能有這麼大的能量?
還是2012年12月31日,這一天,山西長治市發生苯胺泄露重大事故,8.68噸劇毒苯胺污染河流,禍及到下游的河北及河南省。如此關乎百萬群眾生命安全的重大環保事故,卻在事隔五日,且接到國家環保部通報半天之後,長治市最終才書面向省政府報告,省裡隨即報告給國務院。如此十萬火急的事,長治官員卻慢慢吞吞,似乎與己無關,絲毫不顧下游百姓是否飲用了毒水,真正冷血,甚至草菅人命,哪裡還有絲毫的為官之道?
而山西之所以頻頻發生重特大事故「瞞報」及延遲上報現象,根源在於對「瞞報」及延遲上報官員的問責制度還沒有落到實處,沒有真正做到「嚴肅處理」。而深層次原因,或是上級官員害怕燒到自己,甚至自身也參與了「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