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成都日報》反右鬥爭
六,輕輕鬆松失去自由
1954年全國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所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自由」。但是,這部憲法從來沒有實行過,任何公民從來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縱觀歷史,橫看世界,古今中外自有文字記載以來,任何政黨都不具直接給非黨公民以處分的權力和職能。即使執政黨,也絕不例外。執政黨不等於黨執政。黨是黨,政是政,黨、政必須涇渭分明。不得黨政不分,不得黨政合一,不得以黨代政,不得一黨專政。黨的信仰、主張、綱領和方針、政策、策略,不是通過黨的直接執政、而是通過全體黨員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來實施的。即使公民犯了罪錯,政黨只能建議政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不得擅自直接給犯有罪錯的公民以處分的。再有,任何政黨直接給非黨公民以處分都是非法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未曾授予中國共產黨、中國也沒有哪部法律賦予中國共產黨可直接給非黨公民以處分的權力,所以中共各級黨委直接給非黨公民以戴右派帽子的處分,是無法可依、違背憲法的,是非法的。
再看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黨對黨員的最高處分是開除黨籍,黨章並無書載黨具有直接給非黨公民以處分的職能,中共各級黨委直接給非黨公民以戴右派帽子的處分,不僅是非法的,而且是無章可循、違背黨章的。還有世界上任何政黨都無權直接給另一政黨成員以處分。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理論上都應該是政治上平等、組織上獨立的政黨,彼此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中共各級黨委直接給各民主黨派成員以戴右派帽子的處分,不僅是非法的,而且是違背組織原則的,開創了國際玩笑的先河。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先生在他《依法治國的一些思考》一文中寫道:「1957年的‘反右派鬥爭’未經任何法定程序,就憑中共中央一個通知,《人民日報》的一篇名為《這是為什麼》的社論就搞起來了,結果把大批知識份子,機關幹部和民主人士打成‘右派份子’,造成嚴重後果,使黨內‘左’傾錯誤和驕傲情緒日益發展起來」。胡平在《一九五七•苦難的祭壇》中指出:「……從現代法理上講,反右運動實際上是一次由國家實施的犯罪,由國家有組織誣陷公民、侵害公民的基本人權,直至非法拘禁,濫用刑罰等等。‘改正’反右運動,首先就必須涉及國家罪錯問題。但在中國的政治話語中,所謂國家罪錯,從來就是一個巨大的理所當然的空白,更不會有任何國家領導人對國家歷次罪錯承擔半點責任…」
在中國,根本無自由和人權可言,不要說「地、富、反、壞、右」,縱是清清白白的平民百姓或國家的機關幹部以及黨團員又怎樣?「三反」一來,領導動下嘴:全部集中學習,不准外出,吃住行統一行動,誰敢說這是違犯法律;「肅反」一夜之間翻箱倒櫃,把所有人的來往書信與日記查個遍看個遍,誰敢吱一聲?無數歷史事實證明:在「一言而為天下法尊崇「人治」的中國,儘管有1949年的「共同綱領」和1954年的憲法,實際上仍是一個有憲法而無憲政的國家,毛澤東自詡是「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在1959年他在一個批示中明白申言:「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報一篇社論,全國實行,何必要什麼法律……」
儘管反右鬥爭始於1957年6月,但中共只有劃「右派的任務數」,卻無劃「右派的標準」,直到1957年10月15日,毛澤東才羞羞答答的通過中共中央下發關於《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的通知。通知說:「自反右派鬥爭開始以來,不少地方和部門分別擬定了一些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並要求中央予以審查批准。考慮到鬥爭中的實際需要,中央認為有必要制定一個統一的標準,以免各單位在劃分右派份子的時候有畸輕畸重的地方。現在將經過中央討論通過的《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標準」有六條:
1、反對社會主義制度。反對城市和農村中的社會主義革命,反對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關於社會經濟的基本政策(如工業化、統購統銷等);否定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成就;堅持資本主義立場,宣揚資本主義制度和資產階級剝削。
2、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民主集中制。攻擊反帝國主義的鬥爭和人民政府的外交政策;攻擊肅清反革命分子的鬥爭;否定「五大運動」的成就;反對對資產階級分子和資產階級知識份子的改造;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人事制度和幹部政策;要求用資產階級的政治法律和文化教育代替社會主義的政治法律和文化教育。
3、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反對共產黨對於經濟事業和文化事業的領導;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共產黨為目的而惡意地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機關和領導人員、污蔑工農幹部和革命積極份子、污蔑共產黨的革命活動和組織原則
4、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反對共產黨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團結。煽動群眾反對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煽動工人和農民的分裂;煽動各民族之間的分裂;污蔑社會主義陣營,煽動社會主義陣營各國人民之間的分裂。
5、組織和積極參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小集團;蓄謀推翻某一部門或者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煽動反對共產黨、反對人民政府的騷亂。
6、為犯有上述罪行的右派份子出主意,拉關係,通情報,向他們報告革命組織的機密。「通知」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劃為極右份子:
1)右派活動中的野心家、為首分子、主謀分子和骨幹分子。
2)提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綱領性意見,並積極鼓吹這種意見的分子。
3)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特別惡劣、特別堅決的分子。
4)在歷史上一貫反共反人民,在這次右派進攻中又積極進行反動活動的分子。
「又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錯誤應於批評糾正,但不應劃為右派份子:
1、在根本立場上並不反對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而只是對於局部性的工作制度,局部性的不屬於根本原則的政策,工作中的問題,學術性的問題,共產黨的個別組織,個別工作人員表示不滿,提出批評的人,即使意見錯誤,措詞尖銳,也不應劃為右派份子;同樣,在根本立場上並不反對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而只是在思想意識上有某些錯誤的人,也不應劃為右派份子。
2、有過類似右派的思想,但是並未發表過或散佈過,而且已經認為錯誤、自動檢討出來的人,或者偶然講過類似右派的話,現在已經承認錯誤,而在歷史上一貫不反黨反社會主義的人,不應劃為右派份子。
3、對於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制度或共產黨的領導發表了錯誤的言論,但是並未積極宣傳,事實證明不是出於敵意,經過指正表示願意轉變的人,不應劃為右派份子。
4、一度盲目地附和了右派反黨反杜會主義的言行,或者一度被矇蔽參加了右派小集團,或者一度被右派利用,在瞭解右派錯誤以後,迅速地站在正確立場,同右派決裂的人,不應劃為右派份子。
5、歷史上曾經站在反動立場,現在也沒有顯著的轉變,但是在右派進攻時期並未進行反動活動的人,不應劃為右派份子。
6、凡是界乎右派份子和中右分子之間的疑似分子,在尚未查出足以確定為右派份子的充分材料之前,一概不劃為右派份子,並且不用鬥爭右派份子的方法來對對待他們。」從這些歷史文件不難看出毛澤東發動的這場反「反右鬥爭運動」,完全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囯憲法」的運動,也是違反中國共產黨黨章的運動,可是黨內黨外各級領導幹部卻沒有一個人起來反對他,相反大唱讚歌,鼓掌擁護,而這些被劃為右派的分子還相互揭發,俯首就範,竟沒一個人說「不!」。
我想,如果當時右派們敢聯合起來說「不」,決不會有二十多年的悲慘命運。直到今天還有不少已耄耋之年的老右們,仍然逆來順受,不敢簽名,不敢聯合起來向中共討回公道。
我在我詩集《風波萬里》扉頁上寫道:「中國知識份子最大的悲哀,天生的軟弱;中國人民最大的不幸,迷信皇帝。」
祖國啊,親愛的祖國!你何時才真正給予你兒孫自由與民主?
有了這把「尚方寶劍」,於是在1957年「十•一」前夕,黨辦主任閻凱把我們12名「分子」召集一起宣布:「根據市委通知,從現在起,你們要集中在單位學習,統一食宿,聽候處理,想得通要執行,想不通也要執行。這是規定,這是紀律!」大家面面相覷,敢說個不字嗎?靜了好半天,邱乾坤低聲地提出個請求了:「閻主任,我妻子馬上臨產了,她母親不在成都,能否過了中秋,我又不會……」閻主任一臉泠漠,想也不想回答道:「恐怕不好辦,這是市委的規定,哪個人沒點特殊情況,集中再說吧。」本來還有幾個人也想訴訴苦衷,一見這情況誰還討沒趣呢!
宣布完畢,每人給半天時間回家取行李。我回到家妻還未下班,繼母見問:「怎麼這麼早就回來,有什麼事吧?」
我沒正面回答,從繼母手中抱過孩子,不停在她小臉蛋上親吻。孩子兩隻小手摟著我的脖子,咿呀咿呀吐詞不清地叫個不停「爸爸,爸爸」。我取出為她出生時買的玩具爬娃,扭上發條放在桌上,爬娃「喀哢喀哢」的扭動屁股在桌上爬來爬去。孩子看見突然動起來的爬娃很驚詫,但沒有哭,只緊緊抱著我看,咯咯地笑。不知為什麼,我快活不起來,心坎上像壓著一塊沈重的石頭。一種不祥的陰影總追隨著我,對家眷戀的情感越來越濃,生怕失去她們似的。
這是一個普通的家,每一件物品都是一個故事,姐姐在我結婚前將自用的楠木籐床送給我時深含感情地說:「榮弟,你總算苦出了頭,不容易啊!你十二歲當學徒,十五歲參加革命,十七歲就養活爸爸、嬸嬸,幫姐姐擔了責任。現在結婚了,我和你二哥沒什麼送的,送你們這張楠木籐床,伴你們一生一世,百頭偕老,恩恩愛愛,幸幸福福,永遠跟著毛主席走,把工作幹得更好,為黃家爭光。」我岳母雖然對這樁婚姻不甚滿意,也送了家裡唯一值錢的一張紅色木桌,一再叮嚀我說:「我把女兒交給你了,一要對她好,二不要叫他累,三你要進步快一點,不能老是個組長。」
我立刻趴在地上向她磕了三個頭說:「媽,你放心吧,我會努力的。」
當我去年調入報社,在創作上獲點小名氣,她常拿著發了我文章的報刋,在認識的人中炫耀說:「我那女婿讀書不多,你們看他文章寫得多好,有點鬼聰明。」
現在我成了大右派,她又該怎樣向人們說呢?……
桌上小圓鐘敲過六下,告我妻要回來了。我每晚伏案寫稿,她特地買回這架鐘,作出硬性規定:每晚不能超過下夜兩點。我謹守規定,到了下夜兩點就乖乖上床睡覺,唯怕驚動熟睡中的她,動作總是輕輕地惟恐打擾了她的睡眠。
正想著,房門輕輕啟開,妻抱著一束晚香玉笑盈盈地走進來,見我在家喜得上前一吻,爾後又吻孩子。晚香玉的香味瀰漫一室,她一邊挿花一邊說:「時間過的真快,轉眼就是元旦了。今年元旦正趕上禮拜有兩天假,我們帶著孩子去新都桂湖玩怎樣?桂湖的金桂真香啊!我記得楊升庵有兩句詩:‘月色染碧水,香飄十里聞’。你去了也寫它一首怎樣?」
我靜靜地沒有說話眼角掛著悲傷,妻一下發現我表情陰沉不禁大聲問:「有什麼事,你今天怎麼不高興?」我把孩子交給她,習慣性地在屋中踱了幾步說:「今晚我就要搬到機關去住。」
她一下驚了:「為什麼?」
我望著窗外黑下來的天,一字一板說:「市-委-決-定-必-須-服-從!」
她無言,黙黙地抱著孩子出神。孩子在她懷中叫爸叫媽,手舞足蹈,高興極了,可她怎知愛她的爸爸就要離開了啊!
我吃罷晚飯,匆匆忙忙收拾行禮,繼母在一旁無語相伴,從臉上表情看,有種說不出的難過。我知道此時我的情感表情影響著全家,縱然未來災難巨大,作兒子、做丈夫、當爸爸的我,也不能讓她們不高興啊!我調整下情緒,強裝笑臉高高興興地說:「沒什麼,集中學習幾天,地點在報社,我三天兩頭會回來的,又不是發配到西伯利亞去充軍。」妻子笑了:「要你去西伯利亞,我和孩子來陪你。」
從住家中新街去報社布後街,步行約十分鈡,妻堅持要送我只好同意。我們兩人踏著夜色頭頂星光,她手抱孩子我肩扛行李,沿著總府街、商業場、華新街、藩署街,一步一步向集中地報社食堂走去。
我們走得很沈重,雙腳像灌了鉛鉄,每向前挪動一步都十分艱難,但又不得不往前走。在這個組織決定大於一切的社會裏,我們的命運,我們的幸福,都牢牢控制在黨的手裡。黨是我們的母親,黨是我們的歸宿地,像水和空氣一分一秒也離不開,縱然叫我們去死,我們敢說不死嗎?!
到了目的地,黨辦和保衛科的人,己經在那裡清點人數。妻子住腳重重地握著我的手,又叫我親吻一下孩子,然後我便跨入那深深的青磚大門砌起的門洞,想不到此去便再未回家了。
這種監禁有如現在的「雙規」,如果說有什麼不同,「雙規」規的是貪污腐敗的領導幹部,那時「規」的是響應黨和毛主席的號召,在「整風」中向領導提意見的人。當夜我們集中住在食堂旁邊的兩大間集體宿舍,白天勞動拔草打掃清潔衛生,晚上各自看書學習互不說話,黙黙地考慮和審視著明天:明天是什麼?命運之舟將駛向何處?
這些時侯我仍然惜時如金,集中精力閱讀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和普希金的抒情詩集。當我讀到蘇俄十二月黨人的命運時,感到與眼前我們命運十分近似。但他們作為反對沙皇的囚徒,卻能與家人在一起,我們還未放逐便天各一方了。歷史啊歷史,二十世紀的中國是一部什麼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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