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準備通過一條法令,對未付稅的美國公民拒絕核發護照或吊銷護照。不僅是沒有國籍的人沒有護照,美國人如果不按時交稅,也面臨著可能被歸入「無護照」一族。
美國財政部宣布施行新措施,遏阻企業藉海外並購以遷移稅址的方式避稅,目標是降低這種「稅負倒置」(tax inversions)做法所產生的避稅利益,並提高進行這類交易的難度,適用期間最久將追溯至去年9月完成的交易。
財政部19日宣布這項新規定,財政部長傑克‧盧(Jack Lew)並譴責企業尋求「避稅交易」的做法。他表示,將「提高這類交易進行的難度,併進一步降低「稅負倒置」的利益。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在2016年1月份將會有一項新法令生效,該法令規定對那些「嚴重拖欠」稅務的美國人,國務院可以拒絕給他們辦理護照或者撤銷他們現有的護照。
美國稅務局將會把那些拖欠5萬美元(包括按照通貨膨脹調整後的罰款和利息)以上的人都列入這個「將失去護照」名單。
這條法令的類似版本已經在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了,一個聯合委員會正在審查該法案,預計12月初通過。
華盛頓會計師事務所RSM的合作人David Kautter說,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欠債的納稅人有留置財產或者抵押財產,撤銷護照的規則仍然適用。但是如果納稅人正在解決稅務的過程中,比如分期付款繳稅或者對稅款有爭議,則取消護照的規則不適用。
然而,國務院可以在緊急情況下或出於「人道主義原因」,給欠稅的美國公民簽發護照。鑒於該法案還沒有生效,美國國務院或財政部拒絕對此做任何評論。
該法律在1月1日生效後,屆時所有拖欠的稅款都適用於該法。根據美國稅收聯合委員會的估計,該法令將會幫助美國增收3.98億美元。
目前大概有700萬美國公民在海外生活,還不清楚有多少人會受到影響。護照對海外公民的生活來說非常重要,外出旅行、銀行存款、註冊學校、酒店登記、工作簽證、居留許可等都需要用到護照,如果沒有及時交稅,失去護照都日子對他們來說是很難過的。
另一項規定則避免稅負倒置企業在未在美國繳稅的情況下,把海外事業轉移至新註冊的外國母公司,適用對象為去年9月22日當天和以後完成稅負倒置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