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從電視上看到,一對老夫婦游圓明園,電視記者趕去百般矯情的問「愛國讓你想起來什麼?」這對老夫婦激動地涕泗橫流,說:「我們如今強大了,誰也不敢再來欺負我們了。」
不過,這對老夫婦似乎很有些自作多情。是的,如果圓明園要是不燒呢?會不會變成今日的中南海?因為無論是皇家園林也好,還是中南海也罷,那麼好的地界,你一個平民百姓想進去不容易,它就是我們平頭百姓的禁區。與其是禁區,還不如燒了。因為燒了,老百姓還能看看殘垣斷壁。
圓明園要是不燒呢?會不會變成今日的中南海?(網路圖片)
是的,如今中國強大了,外國人不敢再欺負我們了。這個說法也對也不對。因為如今弱小的國家有的是,並且有些國家永遠也不會強大,如尼泊爾、馬爾他、聖馬利諾,但是誰敢欺負他們了?他們在大國手裡連個鳥蛋都算不上,也沒見誰把他們捏碎。有個薩達姆曾經想把科威特捏碎,結果科威特沒碎自己倒先碎了。有些人不信普世價值,總跟國人販賣「落後就要挨打」的陳貨,販賣的不嫌可恥,購買的也不知道傻帽。
其實,如果真那麼痛恨火燒圓明園的「鬼子」,至少應該問問為啥被燒。
八國聯軍進北京,兩句話可以概括:
(1)這場戰爭由清廷一手挑起,西方各國不過是應戰而已;清廷既然向西方各國正式宣戰,外國聯軍從大沽口登陸,威逼京城,順理成章。
(2)西方各國並無滅亡中國的打算;進軍北京,除了向清廷施壓之外,主要還是為瞭解救被困京城的各國外交官和傳教士。
所以,「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是顛倒黑白,強姦歷史。這場戰爭發生在庚子年,由「庚子之亂」引起。庚子之亂,亂自拳匪。「拳匪」是對義和團最準確的稱呼,其首領(李來中、張德成、曹福田等)及骨幹是不折不扣的土匪、流氓、騙子。他們以反對外國傳教、鏟除洋人、二毛子(漢奸)為名,聚眾鬧事,為非作歹。清廷被他們「刀槍不入」的騙術所惑,想利用義和拳打洋人;義和拳遂打出「扶清滅洋」的旗號。拳匪焚燒教堂,殺害外國傳教士、華人基督徒和家人、扒鐵路、割電線、燒西藥房、打家劫舍、殺人放火。一時間,紅色恐怖(拳匪頭紮紅巾,腰繫紅帶)籠罩北方幾省和京都。不僅沾「洋」字的大禍臨頭,就是政府高官、皇親國戚在拳匪面前都不免戰戰兢兢。拳匪說誰是漢奸,誰就是。「鑒別」的方法是所謂焚表,即在燭火上燃燒一張黃裱紙,紙盡灰揚,表示得到「神」的默認,此人不是漢奸,才能免禍。要想加害於人,焚表時略作手腳,此人即在劫難逃。
拳匪甚至猖獗到了闖到紫禁城裡去殺「二毛子」,即思想開明的光緒皇帝。製造恐怖、瘋狂排外的不僅是拳匪,還包括官軍。殺外國人和二毛子殺紅了眼,清軍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街頭殺害德國公使克林德和日本公使館書記官杉山彬(對後者破腹剖心)。各國一再請求清政府保護外交官和傳教士,清政府的回應是變本加厲。既而,清政府竟然昏聵到向西方各國同時宣戰,派重兵圍攻北京大使館區和西什庫教堂,妄圖殺盡西方在京所有的外交人員,以及躲在西什庫教堂的所有外國傳教士和教民。這樣的政府、這樣的暴民,不教訓行嗎?
雙方爆發了戰爭。戰爭中需要談判。於是,打不過人家的滿清朝廷,居然以談判為藉口,把以巴夏禮為首的39人的英法談判使團給抓起來。
抓就抓了,還判這39人以「叛逆罪」(洋人叛誰的逆?)投入大牢。在被監禁的39人當中,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來。據說那21人死得非常慘——「被關在圓明園的俘虜就慘多了,雙手被捆,整日下跪,3天水米未進,手腕處被皮繩勒得生出蛆蟲。據後來的倖存者回憶說:《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第4天死去,屍體在牢房裡放置3天,後被扔到野地裡,讓野狗吃了;安德森中尉,手腳被勒得生出了蛆蟲,他看著手上的蛆蟲滿身蔓延,精神錯亂,大叫3天,死去;一位法國犯人,蛆蟲進了他的嘴巴、耳朵、鼻子,也瘋了……一個倖存者居然還在獄中數蛆來著,說,一天可繁殖1000只蛆蟲……」
1858年,大沽被佔,英法聯軍兵臨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國先後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雖然喪失了不少權利,問題總算有個著落,雙方還議定翌年在北京互換批准書,徹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雙方的協議辦理,導致火燒圓明園的英法聯軍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可是,誰也沒有料到純屬程序性的最後一步還會節外生枝(咸豐皇帝決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官兵假扮鄉勇,「悄悄」襲擊「洋鬼子」。同時,他又十餘次下令,要先「曉諭」洋人,先禮後兵。僧格林沁忠實執行了「悄悄擊之」的旨意,但沒有事先曉諭,也堅決拒絕手下大臣的勸阻,炮彈準確地落在侵略軍的軍艦上,打沉了四艘,打壞了六艘,其餘三艘掛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戰的同時,聯軍900人企圖登陸,也被打退,聯軍死傷幾百人)招來更大災禍:翌年,英法聯軍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佔,圓明園被燒。
而續訂《北京條約》,不但規定原訂的《天津條約》繼續有效,還招來其他新損失:對英法的賠款分別由四百萬兩和二百萬兩一律增至各八百萬兩;割讓九龍司;允許法籍傳教士在中國自由傳教,「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為日後連綿不斷的教案種下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