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的5名涉事警察現已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6月29日訊】人大碩士雷洋在5月7日被昌平警方羈押期間離奇死亡,事件已過去近兩個月,但屍檢結果遲遲不見公布。日前官方消息表示,將根據專家意見對雷洋屍檢結果進行補充鑑定。而雷洋家人的代理律師則透露,其實屍檢結論已基本確認,只不過為謹慎起見,仍需進一步確認。
6月28日,北京檢方消息稱,27日,北京檢方邀請雙方律師座談,強調雷洋屍體檢驗鑑定機構的委託合規,並據此駁回涉案警察邢某律師要求檢察機關更換鑑定機構的申請。
消息指,北京檢方邀請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學院、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院、四川大學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等單位的全國法醫學、病理學知名專家,就鑑定機構提交的雷洋屍體檢驗鑑定結論進行審查論證。
與會專家對檢驗鑑定結論進行了審查論證,指出需要補充鑑定的內容。檢察機關聲稱聽取與會專家的審查論證意見後,決定安排補充鑑定。
此前,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根據雷洋家屬的意願,委託北京明正司法鑑定中心對雷洋的遺體進行屍檢鑑定。鑑定時,雷洋家屬及其委託的專家輔助人將在場,北京市檢察院也將派人員全程監督。
6月25日下午,法制網發表了一篇題為《雷洋案屍檢再出新變數涉案警察代理律師向辦案機關建議更換鑑定機構》的報導,稱雷洋死亡案中涉案警察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對雷洋屍檢程序的合法性和屍檢機構的資質提出了質疑,並建議檢方更換屍檢機構。
兩個小時後,被害人雷洋家屬的代理律師陳有西通過個人微博發表了6點聲明:
1、本案偵查機關至今未向任何一方送達屍檢報告,亦無任何結論告知和公布,其辯護人提出質疑,缺乏任何事實依據。
2、鑑定機構確定,系由偵查機關選擇三家在檢察院備案有資質的鑑定機構,由家屬和律師選擇一家意向,並最後由檢察院確定,家屬並不認識鑑定機構鑑定人,不存在鑑定機構有利害關係不中立問題。嫌疑人律師純屬猜想臆測。
3、明正鑑定中心有司法鑑定資質並經審核備案,鑑定人資格由檢察院審核確認有效,無任何法定迴避情由。北京市、昌平區兩級檢察院派法醫在現場,全程監督檢驗,程序無任何問題。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節、《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七節,本案鑑定程序完全依法進行,無任何瑕疵。在屍檢結論未公布,嫌疑人辯護人未見鑑定報告隻言片字的情況下,僅憑媒體報導,無端質疑鑑定程序,先發制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程序。異議和申請另行鑑定不能成立。其目的,是為了干擾、拖延鑑定結論的及時作出。
5,鑑定意見和鑑定程序是否有問題,被害人律師將在收到鑑定報告後,進行認真研究,再決定是否申請重新鑑定。此前將一直要求偵查機關保存遺體,以便復檢。
6、雷洋屍檢進行後,已經一個多月,死因結論早應作出。我們希望偵查機關立即向被害人、嫌疑人各方,依法告知檢驗結論,並告知嫌疑人涉嫌罪名和對各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具體情況。回應各方關注,消除社會疑慮。
今年5月7日,雷洋案案發。5月9日至5月12日,北京昌平警方先後兩次通報案件調查進展,均提到涉事足療店5名相關員工因涉嫌協助賣淫組織賣淫罪被採取強制措施。5月13日,雷洋屍檢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屍檢結果須在60個工作日內公布。據此推算,屍檢結果公布時間最晚不得遲於8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