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0月23日訊】日前,不少自媒體都轉載了王朔的一篇文章《一群不愛自己祖國的人為什麼愛美國!?》。作者通過自己在中國和美國的一些親身經歷和感受,認為人們對美國的愛,既不是對土地的愛,也不是對血緣的愛,既不是對民族的愛,更不是對國家的愛……熱愛美國,是對自由的愛!
下面是文章內容摘要,與大家分享:
美國是物質很豐富的國家,而且豐富到大家都很糜爛的程度。因為我小時候一直處於物質生活很貧乏的年代,我很希望能夠糜爛一下,之後再精神空虛。因為從小就精神空虛,說穿了是很沒意思的事情。
那時候我記得我們家有一些美國兵用過的杓子,上面寫著「美國陸軍」和「USA」。我媽媽去抗美援朝打過仗,這東西是她帶回來的。
那些杓子質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鋼,直到我女兒小的時候我們還曾經用這些杓子餵過飯。而且,我母親也曾經給我講當年和美國人打仗的事情,講自己吃美國罐頭的感覺,這就給我一個「美國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美國警察(網路圖片)
我去美國半年就回來了。我是因為要在紐約出書,因此得到了美國方面的邀請。另外,當時我手頭還握有一個斯坦福大學的邀請,我結果沒好意思去大學,我覺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紐約把書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於斯坦福,我就沒去。
去了美國之後,我就決定在那裡呆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裏,我去了紐約、洛杉磯、舊金山、芝加哥和美國一些城市,就是為了走走看看,這麼做其實也就是為了將來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這個道理:別人一說起哪兒哪兒,你說你去過,人家不會跟你多囉嗦了。
在美國,我在紐約和洛杉磯呆的時間比較長,覺得這兩個城市很不一樣。
洛杉磯這個城市真的讓我大吃一驚。在洛杉磯,除了一些特別場所外,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後,什麼娛樂也沒有,有時候我去一些美國內地城市,到了晚上八點多鐘進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飯了,因為大家都睡覺了。
美國洛杉磯(網路圖片)
而且美國人非常規矩,社會上非常井井有條,執法也很嚴。在國內我們都被人罵慣了,覺得人和人之間就應該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國之後,覺得在那裡真是好到得老對周圍人說「謝謝」了,因為我在美國遇到的很多情況是你去找人辦事,人家還對你極為客氣。但是我非常不喜歡美國人愛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這一條,因為我英語不好,他們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這樣一來,讓我顯得挺無理的。
我作為一個外國人在那裡也有安全感,原來我覺得美國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實那種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
紐約的地鐵讓人形容成罪惡之淵,一開始我到那裡都不敢坐地鐵,老是坐出租車。後來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鐵,覺得挺好的,而且我覺得自己在那裡呆著別人還挺害怕我的,可能他們把我當成越南人了,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
美國地鐵乘客(網路圖片)
我遇到的另外一件事情更能說明問題:有一天,我在曼哈頓世界貿易中心那裡獨自一人行走,那裡是辦公區,一到晚上就沒人了。我看見對面有一個黑人走了過來,我有些心慌,但沒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們兩人隔著兩個街口他就繞著走了,我當時正擔心如果讓我繞,我怕我會被繞丟了,想不到他先繞了。
在美國生活,我可以說沒有遇到過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釋這個現象,我只有用「理想社會」來做出說明,這個國家非常適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個有追求的人,你只想過一份踏實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別人,別人也別侵犯我」,那麼美國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裡的社會相對來講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時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裡看到這樣的一個報導,說是加州的納稅家庭每年要負擔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負擔他們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開銷,這事要是擱在別處,誰幹呀?
美國確實讓人開眼界。過去的我等於是一個井底之蛙,起碼對古典的東西方藝術瞭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國的那些日子裡整天東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過去一直認為中國古代沒什麼文化,沒什麼文明,起碼在雕塑和繪畫上是這樣,但是在美國的博物館裡,看了一些中國以前的東西,一下子把我過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覺得那些東西還不錯,和希臘的東西擺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磣。
在中國,我不太能夠見到這些東西。偶爾見到一些張大千或者齊白石的畫,但我認為那些東西不是很地道。
說來說去,我在美國也沒有做什麼事情,我如果是一個畫家或者是音樂家,我也許在創作上出現不了障礙。紐約那個地方有十幾萬詩人、十幾萬音樂家、十幾萬作家、十幾萬演員,也就是說,有幾十萬藝術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裡,是因為那裡對人沒有壓迫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空間,所有東西都是可能被藝術化的。到美國之後我才知道什麼是精神上的徹底自由。
我到美國之後因為英語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國人接觸,這些人很多都是我過去在國內就認識的,或者在國內有過一面之交的,其中甚至包括了我的一個失蹤了的中學同學,見了這麼多人,我總的感覺是這麼多年沒見面,這些哥們全到美國來了。
美國加州一中國城(網路圖片)
我覺得中國人到了美國之後都變好了,變得都守法了。我認識幾個在國內都是壞人的人,到美國生活之後都變得非常老實。我才一到美國,朋友就告訴我「你可千萬別犯法,你在美國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會記你一輩子,到哪兒都跑不了」。大家都這麼專門提醒我,我想他們其實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國犯法之後,你別想「託人幫忙」。
在美國,你不僅可以擺脫來自政權、國家的壓迫,還可以擺脫來自社會、群體的壓迫。這點亞洲人應該感覺更強烈。因為亞洲是一個群體文化主導的地區。你的行為如果沒有按照那個社會的要求,沒有得到那個群體的認可,就會感到一種無形的壓力。
你周圍那個群體特別關心你,你買什麼房子、開什麼車、哪筆投資賺了多少、賠的多慘、是否結婚、何時生子、兒子考上哪個大學、女兒是否嫁了富豪,等等等等,統統都有人關注。於是你就要為別人的看法活著,為面子活著,那虛榮心就像火箭一樣衝天而去,時時刻刻把你吊在半空中。那個活法實在太累、太本末倒置了。
而在美國,你願意怎麼個活法,就怎麼活。你成天開著奔馳在大街上晃蕩,也不會有什麼得意感,因為根本沒人多撇你一眼;你騎個自行車送外賣,也不會感覺什麼心酸,因為你也不會遭到什麼冷眼白眼,下了班,你照樣有一迭鈔票。沒有同事、朋友跟你攀比。大家下了班,各自享受自己的天倫之樂,才沒閑功夫管那麼多別人的事兒。
像我自己,如果不是在美國,即使不因言獲罪被關進監獄,恐怕也是今天這個同事跟你說,你這個觀點不符合國情;明天那個朋友忠告,你那個政治立場太偏激了;後天某個親屬善誘:寫文章惹麻煩、得罪人,還兩袖清風;你要是去經商,早就發了多大多大的財,等等。於是為了迎合這一堆關心你的好心人,你就住嘴吧。你的個性、你的思考,就被那個群體的思維吞沒了。
所以,在群體主義主導的地方,人民很多,「人」很少。在群體主義橫行的社會,個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你成為那人群中的一個。最大的收益者是那個群體、那個國家的統治者。在泯滅各種不同聲音之後,才有「群體的聲音」,才有主導群體的權威。
在美國,你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比任何一個其它地方都更能擺脫來自社會群體的壓力,這是又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自由。而這個自由給人帶來的幸福指數是非常高的。起碼我個人對這點的感覺很強烈。
美國自由女神像(網路圖片)
中國作家劉亞洲說,「美國是由千千萬萬不愛自己的祖國的人組成的國家、但他們都很愛美國。」他說得很準確。
美國人非常愛國,是全世界最愛國的一群人,但他們卻不是民族主義份子。這絕不僅是因為美國由各種民族組成,而是因為美國人「愛國」的內容是愛「自由」。美國是最自由的國家,所以他們才愛。在自由這個概念裡面,沒有血源、沒有種族、沒有宗教、沒有群體。所以說,美國人愛國的核心是愛「自由的價值」。
美國沒有民族主義,也可以有「國家主義」,呵,但美國也沒有。你看美國人從來不會為贏了或輸了一場和「外國」的體育比賽而全國歡騰,或全國暴怒。但是,當美國運動員勝利、美國國旗高高升起的時候,美國人也會很高興、很激動,因為他們熱愛那面護衛著他們的「自由」的旗幟;而不僅僅是一面代表土地、血緣、民族和國家的旗幟,因為:
對土地的愛是有盡頭的,如果那塊土地使你遍體鱗傷;
對血緣的愛是有盡頭的,如果血緣帶來的苦難多於幸福;
對民族的愛是有盡頭的,如果你的所謂偉大的民族把你變成渺小的個人;
對國家的愛是有盡頭的,如果你的號稱強大的國家要你犧牲做它的奴僕。
我想無數遍強調的是:人們對美國的愛,既不是對土地的愛(哪裡都有美麗的山河),也不是對血緣的愛(哪個人種都有俊男美女);既不是對民族的愛(哪個民族都有自己驕傲的特色),更不是對國家的愛(獨裁者的天下總有最大的愛國理由)。熱愛美國,是對自由的愛。而一個人,只有對自由的愛才會永不疲倦、永無盡頭!所以,捍衛美國,是捍衛「我自己」的自由——在一個人所有的動力中,沒有比捍衛自己的自由更大的動力。所以,儘管艱難,自由在一路地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