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當一個“恐龍法官”。(網絡圖片)
這是真真實實的事件。某日,看到兩個可愛的小學生走在路上,那個年長的小哥哥,突然打了小弟弟一拳!
然後,他們身旁那位顯然是他們媽媽的,開始“處理”這場打架事件。
那個媽媽的處理方式,讓我印象深刻。
“來,我是你們的‘ 法官 ’,”媽媽伸出兩隻手,拉住兩兄弟:“我最公平的。”
媽媽先轉向哥哥:“首先,你為甚麼打弟弟?”
哥哥講了一大堆理由。
讓我特別注意的是,打人的人,理由應該會推到弟弟身上,一定是弟弟做了甚麼事,哥哥才會這麼生氣。但這個小哥哥他說的理由都是,他功課太多、壓力太大、今天特別疲倦、煩悶不已……。
“好,我聽到了。”媽媽理解的點點頭。
然後,媽媽叫哥哥去旁邊罰站。
到這邊為止,一切都還好。
不過,奇怪的事情出現了──
接下來,媽媽轉向弟弟,開始向弟弟“訓話”。
“你喔,你,”媽媽指著弟弟說:“哥哥已經心情不好了,你還站在他旁邊幹嘛?”
“哥哥需要發洩一下,你幹嘛不讓他一點?”
“你被打,活該啦!都是你不懂得‘ 躲颱風 ’!”
我在旁邊偷聽,覺得怪怪的。
這時候,媽媽對小弟弟吼。
“來,你也一樣!”媽媽說:來這邊,給我罰站!”
本來我是低著頭在偷聽,聽到這一句,不得不猛然抬起頭來。
實在太驚訝了。
應該沒有聽錯吧?
弟弟沒有打人,為甚麼也要罰站?
“媽,為甚麼我要罰站?”那個小弟弟也問了和我心裏同樣的問題:“我是挨打的那個人耶?”
沒想到,媽媽理直氣壯。
“這場糾紛,你們兩個人都有錯!”媽媽生氣的說:“如果你沒有在那裏挑釁,為何哥哥會打你?”
小弟弟哭了。
“我完全沒有挑釁,是哥哥無緣無故打我,”小弟弟叫道:“是哥哥打我,哥哥打我耶!為甚麼我要被處罰?”
不過,媽媽不為所動。
這個“法官”已經判完了。
聽到那個小弟弟的哭聲,覺得心中很揪、很悲哀。
那位小哥哥念出他暴力的理由,振振有詞的,就知道這絕對不是他的“第一次”,換句話說,小哥哥每次暴力,只要講出一大堆理由,暴力就可以有點“合理化”了,然後,他只需要接受相對輕微的處罰,就沒事。
然後,施暴者沒事了,受害者(也就是那個小弟弟)竟然也被認為有責任去“躲”那個暴力,沒躲成,被打到了,送到醫院去了,受害者自己也有一部分的錯──至少看起來,那個媽媽是用這樣的邏輯在教小孩的。
孩子長大,到了社會上,哪天突然打人了,都可以在警察局,理直氣壯的辯稱:“我心情不好。”
“我看不慣那些人。”
“工作壓力大,我純粹是發洩。”
“那些人對我出言挑釁在先。”
好像講出這些話,他就可以卸下了一點點的罪責,雖然自己仍有罪,但至少另一個人,好像也有一點點不對。
試問哪一起社會事件,那個造事者不是將一切罪過推給對方?某位連續殺人現行犯都將他的行為偏差,怪罪給國小兩位女同學。
從小在家,這種小型暴力事件,家長就是那個“法官”。
這個“法官”怎麼判,會影響到孩子未來會不會再重複一樣的事情。要知道,在家裡,受害者小弟弟還願意分擔一些罪,到了外面,可沒有受害者願意分擔任何一點點。
暴力不可怕,可怕的是後面找理由又怪罪於他人,才是未來的禍根。
每個大人都有責任,千萬別當一個“恐龍法官”做出“恐龍判決”,才能將這些剛剛萌芽的暴力,趕快“斬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