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樂綜合報導)2月22日,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刑20個月。因健康因素,他上週五(24日)由荔枝角收押所「轉倉」至赤柱監獄,昨晚(26日)繼續獲准坐「醫院監」,連續第三晚在赤柱監獄醫院單人病房度過。據悉,曾蔭權何時出院需由醫生決定。
據《香港晴報網》消息,香港自開埠以來首位被判監的政府首長、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曝將囚禁於赤柱監獄的「水飯房」、每間面積僅七平方米的獨立囚室,日夜與鐵欄及三面牆相對。
香港赤柱監獄「水飯房」。(東網網路截圖)
不過,據《東網》2月26日消息,72歲的曾蔭權因身體狀況因素,日前仍然獲准囚於監獄醫院的單人病房,雖然相對關在囚室較為舒適,但包括洗澡等大部分時間,其一舉一動仍然必須受到看守的懲教人員監視。
按規定,定罪犯人週一至週六均要在獄中工作,週日休息。據瞭解,監獄每個工作日的上午,會有一個內部委員會負責分配犯人的工作,一般相信「疊信封」將成為其主要工作之一。而曾蔭權何時出院將由醫生決定,故料他今日仍不需要工作。一般而言,在囚人士週一的早、晚餐,主食分別為豬肉及雞中翼,午餐則為豆粥。
包括曾蔭權在內,每名已被判刑期的囚犯,每個月只有兩次、每次半小時的親友探訪,而每次探訪者不能多於3人。由於曾蔭權上週三(22日)判刑後,次日其妻曾鮑笑薇與弟弟曾蔭煊、妹妹曾璟璇曾探監一次。25日,其妻、其另一弟弟曾蔭培及曾蔭權長子曾慶衍再探監一次,所以整個2月份曾蔭權的探監次數已用盡。雖然一旦收到申請,懲教署可批准額外探訪,但26日在赤柱監獄門外,未再見到有曾蔭權的家人現身。
案件回顧
2012年2月下旬,報章披露,香港特首曾蔭權偕妻子及權貴秘密出席一個有江湖人物在場的飲宴,其後牽引出他多次乘坐富豪的私人飛機和遊艇,以及由中國大陸富豪提供退休豪華居所等事件,當中被指涉嫌收受利益,有官商勾結之嫌。
曾蔭權在電臺解釋澳門之行時,自曝曾兩次坐富豪私人飛機去布吉和日本,兩次坐富豪私人遊艇去澳門,只付機票及船價的「市價」。他還表示七月退任後,會暫時離港,租住黃楚標在福田的豪宅,由黃楚標出資豪華裝修,黃楚標是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
3月3日至3月4日,有網民發起遊行,抗議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為小圈子選舉,同時反對貪腐及官商勾結。
2015年10月5日,廉政公署起訴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為歷來被控的最高級官員,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蔭權在庭外發表聲明說:「我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
2017年1月10日,曾蔭權案件正式在高院開審,他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與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2017年2月17號,曾蔭權罪成,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另外兩項,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無法做出裁決,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無罪。
2017年2月20日,案件再次開庭,辯方律師讀出多封求情信。參與了「多名民主黨成員為曾蔭權聯署求情」的何俊仁指,曾蔭權年紀大,現時亦無公職,法庭可考慮毋須即時監禁。
法官判其不准保釋,即時還押候判,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雙手鎖上手銬,曾蔭權當晚因身體不適,呼吸出現問題被送往醫院。
2017年2月22日,法官裁決判處曾蔭權監禁20個月,首項控罪九月重審。
據悉,海外媒體如美國《時代》雜誌(Time)、英國《衛報》(The Guardian)、BBC中文網等,近日均大篇幅報導曾案,當中有提及他是香港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部分媒體更引述主審法官之言,指此案嚴重之處在於,時任特首的曾蔭權破壞公眾信任。英國《電訊報》(The Telegraph)則指出,曾被判監,根據英國的榮譽制度,其爵士勛章或因此而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