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小偷照片貼在「恥辱牆」上,華人超市的做法引熱議。(圖片來源:臉書)
【看中國2017年8月14日訊】八年前,多倫多中區唐人街金牛城超市老闆陳旺因抓賊反被警方拘捕而受全國關注,並促使加拿大聯邦政府修改刑法。最近,由於不堪多次被偷竊,他將眾多小偷正面照片貼在一面「恥辱牆」上,再次引起主流媒體關注及民眾熱議。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導,「恥辱牆」立在超市的入口,上面貼有十多張嫌疑人的照片,有些是竊賊近照,有些是監控錄像中的截圖。
將小偷照片貼在「恥辱牆」上,華人超市的做法引熱議。(網站截圖)
有民眾表示,超市的行為有些嚴厲和唐突,但警方表示,貼出這些照片,不算違法。
有顧客在超市外接受CBC採訪時稱,這樣做容易導致錯誤指控。有人認為如果只是嫌疑人,而並未被逮捕,就不應該貼出他們的照片。
也有顧客表示,店主把照片貼在門口,他們就不會再來光顧,店主可能會得到保護,如果小偷是為了生存偷東西,這就很悲哀了。
警方表示,超市的做法雖然合法,但也建議,抓小偷的工作還是留給警察來做。
對於陳旺來說,自己抓小偷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2009年5月,一名非裔男子在金牛城超市偷走價值60加元的盆栽後逃逸,一個多小時後他又若無其事地返回。
陳旺及兩名員工將其制用繩捆綁鎖在送貨車上,警方卻逮捕了陳旺等人,控以襲擊他人、強行禁錮、綁架、攜帶暗藏武器等罪名,當晚不淮保釋。社區人士組成「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力挺陳旺,併發起籌款助他打官司。2010年10月陳旺才獲判無罪。
當時的總理哈珀於2011年2月宣布修改刑事法,擴大公民拘捕權,次年6月,加拿大總督簽署批准了《金牛城法案》,即C-26法案。
修訂法允許受害人於案發後在合理時間內,在警察未到場的情況下,可自行逮捕竊賊。而之前的《平民拘捕條款》規定,公民行使拘捕權的時候,罪犯必須正在犯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