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民(圖片來源:香港時事彙整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12月5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昨日12月4日是所謂的「國家憲法日」,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首次舉行「國家憲法日座談會」,邀請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發言。王在會上稱,「1997年7月1日之後,香港這個地方在政治上的顏色,毫無疑問是變紅,也就是說它成為紅色中國的一部份,在1997年以後它就是紅,它就是歸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管治。」
《蘋果日報》報導,昨日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中聯辦網頁上撰文「解釋」大陸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關係,指憲法與《基本法》是屬於「母子關係」,《基本法》的「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並稱即使香港不適用社會主義制度,但由於憲法中列明社會主義是當前中國的「根本制度」,因此「香港必須尊重社會主義繼其中所實施的政策」。
昨日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出席座談會時明言,「1997年7月1日之後,香港這個地方在政治上的顏色,毫無疑問是變紅,也就是說它成為紅色中國的一部份,所以在香港不存在染紅不染紅的問題,因為香港本來就是紅,在1997年以後它就是紅,它就是歸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管治。」
王又稱,香港人只接受「回歸中國」的事實,但不願意接受中共的領導,是「說不過去」,並指「中國與中共是分不開的,因為這個國家是共產黨領導建立的,香港的命運和祖國、中國共產黨的命運也是密切相連。」並提及王志民的「母子法」論。
王振民其後更向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提議」,將「憲法日」納入香港法定假期中,不過張並沒有回應。
資深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王志民及王振民用「母子關係」形容大陸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引喻失當,形容「即使憲法是『媽媽』、《基本法》是『兒子』,如果媽媽不斷欺負兒子,兒子當然會反抗,不是『媽媽』就可以不顧一切以自己為大」。
劉亦表示,所謂的中國國家憲法是按照中共的官方利益制訂,而真正的「憲法」是要經過人民參與制訂的本質才可以被稱為「憲法」,中共制訂「憲法」的基礎是官方利益,因此並不具備被稱為「憲法」的基本本質。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王振民及王志民的言論,指港人「擔心被染紅」的原因是因為香港多年來成功的基礎是真正的法治、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港人拒絕「染紅」,是擔憂這些核心價值被大陸的社會主義破壞,而中共從未正視「一國兩制」下保護香港制度的基本原則。
居美華人林先生指出,王振民的說法是「根本連憲法和基本法也沒弄清楚就大放厥詞。」並指出王振民講話的主要兩個論點「是根本錯誤的」。「首先,紅指的是政治比喻,無論中外都知道這是指共產黨實行的社會主義革命及實現終極目標共產主義。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保持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因此,說香港自1997年起便已經紅了,絕對是違反基本法。其次,王振民說憲法核心就是國家由中國共產黨領導,所以香港人應願意接受共產黨領導,否則『說不過去』的說法並不成立。第一,基本法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香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香港人不願意接受共產黨領導是有法律保障的。第二,中國憲法除了序言部份,也從沒有說由中共領導。中國憲法明言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因此,說『憲法核心國家由中國共產黨領導』是違反憲法的。在序言中雖然提到中國共產黨領導,但沒有說今後國家一切由共產黨領導。所有中共強調的中共領導,甚麼『中南西北中。工農兵商學,黨領導一切』,都不是憲法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