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貨幣(圖片來源:free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25日訊】近日,公眾號《海那邊》刊登了一則消息:本來是名利雙收的華裔教授,只因為200塊錢,親手毀掉了自己的前程。引髮網友關注。
據報導,現年45歲的王大洋,本來是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化工專業的教授,過著體面富足的生活。王教授大學畢業後,在澳洲的南澳大學留學,從此留在了澳洲。
起初在南澳大學,他潛心致力於水油分離研究。解決了由於當地地下排水管老舊,下雨時經常溢水時的難題,改變了不少人的生活。
隨後,他又組建了自己的生物科學研究團隊,專攻城市管道使用的潤滑劑。不到20年的時間,他便從一名初入澳洲的留學生,成長為了一名業界知名的學者,名利雙收。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體面的大學教授,卻因為貪圖200塊錢而面臨調查,並有可能受到牢獄之災。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2013年,王教授的妻子因為超速領到一張200元罰單,本來老老實實認罰,把錢交了,事也就過去了。可是王教授捨不得這200元錢,正好聽到一位朋友說,可以利用他所教的班裡的中國留學生,去偽造一份法律文書,獲得「罰款豁免權」。
於是,他就按照朋友的說法,找了一名中國留學生,利用他的身份,偽造了一份太平紳士的簽名。(在南澳的太平紳士通常是在社區中有良好記錄的公民,並有權見證與簽署法定聲明,宣誓,豁免權,搜查令,毒品搜查令,離婚證件,公證文件副本,見證授權以及監護文件的簽署。)
這份偽造的簽名,真的免除了那$214的罰款,同時也免除了扣分。隨後,那名中國留學生也回國了,王教授鬆了一口氣,自認為計畫天衣無縫。
然而,王教授顯然是低估了澳洲人對腐敗的容忍和澳洲法律的嚴格。
就在王教授利用手中權力,逃避了那200多塊的罰單以後,南澳反腐獨立委員會就盯上了他,並展開了秘密的取證調查。
很快,反腐獨立委員會就掌握了他造假的證據。2017年1月,就在王大洋當上RMIT教授後沒多久,他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被控違反《宣誓法》(Oaths Act),將面臨最高4年的牢獄之災。
收到傳票後,王教授不僅失去了大學教授的工作,多年在業界積累的好名聲也毀於一旦。
可悲的是,在法庭上,王教授表示自己這種行為並未違法澳洲的法律,只是小事。他說,他之所以偽造文書,不是為了貪小便宜,而是為了幫助患有抑鬱症的妻子,更何況,他的朋友告訴他,大家都這麼做,憑什麼就罰他。
據報導,澳洲的廉潔指數(貪污感知指數)2016年全球排名13位。澳洲的官員因為打車多花了點錢、收了別人貴一點的紅酒都會被罰款、下臺甚至坐牢,更何況王教授還通過偽造文書來進行躲避罰款,那人家不抓你抓誰呢?
中國人小聰明的那一套,在國內能吃得開,在法制國家,卻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