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上任的教育部部長、國立東華大學前校長吳茂昆被爆出曾在擔任校長期間,在美國以個人名義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並於2017年12月向大陸知識產權局申請「盤龍參(台灣綬草)萃取物及藥物應用」的發明專利,而該項發明專利本屬於國立東華大學所有。(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18年4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台灣新上任的教育部部長、國立東華大學前校長吳茂昆,除了曾在2015年被發現持有台灣教職赴北京清華大學講課外,吳最近被爆出曾在擔任校長期間,在美國以個人名義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並於2017年12月向大陸知識產權局申請「盤龍參(台灣綬草)萃取物及藥物應用」的發明專利,而該項發明專利本屬於國立東華大學所有,或違反法律。
《聯合新聞》報導,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披露多份文件,包括吳茂昆向美國及中國申請專利的合約文件。柯表示,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吳茂昆在申請專利時雖然已經卸任東華大學校長,但仍然在中研院物理所擔任特聘研究員,因此或已經違法。
此外,雖然吳茂昆多次聲稱,自己在美國成立公司是因為台灣並非PCT專利合作組織會員國,因此自己設立公司是為了達到申請專利的目的。然而,柯志恩披露的其中一份文件,就是吳茂昆2017年12月向中國大陸申請專利的申請書上,而有關申請書上更寫下「中國台灣地區」。
師沛恩生技公司在美國成立後,在一個月內就曾向大陸、歐盟、日本等至少五個國家或組織,申請國際專利,不過,該項專利早就在台灣申請,屬於東華大學所有。
東華大學表示,「含綬草(盤龍蔘)萃取物的組合物其及醫藥應用」早在2017年4月登記為中華民國發明專利,專利所有權屬於東華大學;對於吳茂昆經美國設立師沛恩生技公司,並在大陸申請同樣專利,校方也是「剛剛知道」,目前正調查權責問題。
吳茂昆日前反駁指,自己只是以「發明人」身分參與有關公司,而不是股東,並指該公司負責人是James Oyang。不過台灣媒體取得的師沛恩生技公司在美國的官方登記資料,寫明該公司的管理者(managed)勾選的是「所有公司成員」,吳茂昆是成員之一,也就是公司的合夥人或共同經營者,而師沛恩生技的董事則是吳茂昆的妻子。
台灣監察院今日下午發布新聞稿,監察委員高鳳仙指出,吳茂昆於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於2015年8月在美國設立師沛恩生技公司(Spiranthes Biotech,LLC),販售綬草萃取物製作的相關美容護膚產品,並於2017年12月以該公司名義向大陸取得綬草萃取物及藥物應用的發明專利。但綬草發明專利權在台灣由東華大學於2017年4月21日獲得專利,發明人為吳茂昆、翁慶豐及學生史閎元、謝蕙雯,專利權尚未轉移出去,監察院已經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