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養屍地」,就是指埋葬在該地的屍體不會自然腐壞,天長日久後即變成殭屍的那種地方。古代風水先生認為,「養屍地」是凶地,如青烏子的《葬經》、郭璞的《葬書》、管輅的《地理指蒙》、楊筠松的《三龍經》等經典葬書中,均是這個觀點,稱「葬不宜」。其原理是,屍體受到地穴內邪氣的影響。
「地書謂純陰不化之地,年久屍不化,名曰養屍,主凶」,葬此地的屍體內臟腐爛,毛髮、牙齒、指甲等部位卻還會繼續生長。屍體因奪日月之光汲取天地山川精華,部分身體機能恢復生機,有如死魄轉活便會幻變成殭屍,四處遊蕩吸人的精血為生。所以,「養屍地」多出殭屍。據《子不語》及《閱微草堂筆記》所記載,殭屍有三個別名:移屍、走影、走屍。而且《子不語》還把殭屍分成八個品種:紫僵、白僵、綠僵、毛僵、飛僵、游屍、伏屍、不化骨。這在我國歷代的筆記體小說中,均有許多這類「養屍地」和殭屍等相關的傳奇記載。
古人認為人之血肉屬於人間,必須待其腐朽之後再作正式埋葬,死者靈魂才能脫離屍身進入陰間後投胎轉世。在一般情況下人的屍體埋葬在泥土裡很快就會腐爛掉。這是因為屍體在土中經腐敗細菌破壞後很快就會成為一種氣體揮發掉,剩餘物質也因各種化合物的脫離而腐爛,最後只剩下一堆白骨。「養屍地」,它的土質相當陰寒,土色呈黑。稍稍有功力的地師是可以從格局上看到,如果功力欠差,就從土色和土質來判斷.如果葬的是成年人可能是亡魂不安,或者生者也難安,如果是夭折的,則會在主家的子嗣上有表現
屍體只要埋入「養屍地」,由於土地膠質黏性和酸鹼度極不平衡,閉氣性能良好極不適應有機物的生長。因此,棺木不會滋生蟻蟲、細菌等,屍體埋入後即使百年甚至上千年,屍身肌肉毛髮等也不會腐壞
據史料記載:「1972年,我國在湖南馬王堆漢墓出土女屍辛追是西漢長沙國丞相利蒼的妻子,她死於公元前186年,時年約50歲。辛追遺體從墓葬中出土時,全身潤澤,皮膚覆蓋完整,毛髮尚在,指、趾紋路清晰,肌肉等尚有彈性。」這是世界上首次發現歷史悠久的濕屍,出土後震驚世界!
其實香港也有養屍地,就在和合石內2005年地段,行內人都知道這段出名養屍,政府規定此墳場要葬後的第七年起執(但實際上第六年便收到政府通知要起骨),墓地循環再用,曾有家屬收到執骨師傅電話說先人不化,要家屬前往洽談處理事宜,家屬去到現傷馬上嚇了一跳,媽呀!就像生前睡在床上的樣子完全一樣,男性家屬要好一陣子才回過神來,女性家屬早已痛哭流涕。
由於死者的靈魂得不到安息或陰間修行,因此便會向子孫求救,子孫因此常常會出現死者的夢境、哀求等,最後便是影響子孫的事業、金錢、健康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