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聽取諫言,親自了斷三次桃花運。(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自古以來,中國歷史上皇帝后宮佳麗雲集乃平常之事,不過,唐人吳兢編撰的《貞觀政要》一書中除了記載了唐太宗李世民和一些大臣談論治國為政之道,也記載了唐太宗經歷三次桃花運的過程,令人察覺這個皇帝的「與眾不同」,令人佩服!
三次桃花運
貞觀元年(627年)發生第一次桃花運,當時幽州都督右領軍、廬江王瑗因為謀反被誅殺,其寵姬籍沒入宮,成為唐太宗的美人(嬪妃的一個級別)。
第二次桃花運在貞觀二年,曾任隋朝通事舍人的鄭仁基有一個十六、七歲的女兒容貌甚佳,「容色絕姝,當時莫及」。唐太宗的賢內助皇后長孫氏得知消息以後想辦法找到她,請求李世民將其納為嬪妃。李世民同意了,遂頒詔聘為充華(嬪妃的一個級別)。
第三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十九年(645年),唐太宗親率大軍要攻打高麗,高麗王高藏和莫離支蓋蘇文(大臣,名金)派遣使者,打算獻給唐太宗兩個高麗美女。
即使有大臣反對,桃花運當前,唐太宗可以拿「業已許之」「業已為之」等理由搪塞,不予採納。但是,根據《貞觀政要》所記載,唐太宗竟然親手斬斷了這三次桃花運。何況第二次桃花運,有那麼多大臣,包括和魏徵齊名的諍臣王珪都主張可以娶為妃嬪,這是怎麼回事呢?
了斷三次桃花運
第一次:黃門侍郞王珪直諫
有一天,唐太宗和王珪談話,指著已成為嬪妃的廬江王寵姬,對王珪說:「廬江王無道,殺害她的丈夫,將她佔為己有。手段殘暴之至,怎麼可能不敗亡呢?!」
不料,唐太宗這一番口出正義的感慨,卻被王珪抓到破綻:「你已經知道霸占別人妻子是不對的,為甚麼自己卻做了同樣的事情呢?」
李世民被嗆之後非常理智的反應:「大悅,稱為至善。」馬上遣人把將美人送回她家去了(《貞觀政要》卷二《納諫第五》)。
第二次:魏徵勸阻
魏徵得知鄭仁基女兒已經許配給一戶陸姓人家,立刻到唐太宗面前進行勸阻。他義正詞嚴的說道:「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為心……」。總之,魏徵認為這件事不符合為民父母之道,有虧聖德,期期不可為之。
一番話說得唐太宗大驚失色,儘管當時禮部尙書王珪、左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御史大夫韋挺等大臣都認為「大禮旣行,不可中止」,陸家亦上書否認與鄭家曾有婚約。
但最終唐太宗還是下了一道敕命,承認自己沒有充分瞭解情況就頒詔納妃,是很不對的行為。同時,他也批評了有關官員的做法,這一次桃花運就被終結了(《貞觀政要》卷二《納諫第五》附《直諫》)。
第三次:不傷其心
這一回,唐太宗自己做主,他當時就對高麗使節說:「朕憐憫這兩個女子從此將遠離自己的父母兄弟,因為我喜愛她們的美貌而傷了她們的心,這樣的事情我不做。」於是就讓高麗使節把那兩個美麗女子領回去了(《貞觀政要》卷八《貢賦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