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總統蔣公於1930年就預言「唯物主義將使中國進入禽獸之域」。我們很不幸看到自1949年以來,蔣公的預言就成了事實。(Michael Ochs Archives/Getty Images)
先總統蔣公於1930年就預言「唯物主義將使中國進入禽獸之域」。我們很不幸看到自1949年以來,蔣公的預言就成了事實。當此中國愚民遍地之日,我們有必要把很多觀念徹底地反思一下。
一、1949年前後慘不忍睹的事件
1949年中共奪取政權之後,對外部世界閉關鎖國,為了鞏固政權、解決經濟問題,在農村就是進行「土地改革」,目的是消滅地主,奪取地主富農的財產作為一個經濟來源。
1950年春在新佔領區施行土地改革,同年夏在全國全面開始施行「土地改革」。並說不能和平地搞恩賜,要組織農民通過鬥爭奪回土地,要與地主階級進行面對面的鬥爭,其打殺手段十分殘忍,刑懲辦法五花八門,慘絕人寰,比土匪還要凶狠。
土地改革時,在農村依靠那些好吃懶做、地痞、無賴、流氓農民鬥爭有田的農民。此外,還在農村劃分階級、成份,全國至少有兩千多萬人被帶上「地、富、反、壞」的帽子,他們在中國成了沒有公民權利的「賤民」。全中國農村籠罩在紅色恐怖、血雨腥風之中,地主、富農們的人頭紛紛落地。
1951年上半年,我校大學生全部下農村參加土地改革,美其名曰接受思想改造。我是下豫西工作隊、駐陝州地區(河南西部),全隊十幾個人,我記不清楚具體的人名,只記得我班有兩人,另一位女同學姓馬,有位教授姓夏,《河南日報》有兩位,兼記者報導工作,其他幾個男士我已記不清楚了。到農村之後生活隨農民,所謂同吃、同住、同勞動,工作聽從當地領導的分配,叫幹什麼都得接受,你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利。
土改區委書記們隨心所欲、草菅人命。「土改」時,批准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深夜,區、鄉幹部會議結束,大家勞累了一天,睡覺去了。年輕的區委書記(或區長)坐在煤油燈下,生出鮮點,第二天開會,地主、富農倒了霉,甚至人頭來落地。
某位鄉幹部要殺誰,甚至因私仇某位貧雇農要求殺誰,跟區委書記說一聲,很少有不批准的。殺地主,沒有任何標準。每個村子都要殺,不殺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規定:村村見紅。假設那個村子裡沒有人夠資格評上地主,就將富農提升為地主;假設連富農都沒有,就「矮子裡面拔將軍」,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農提上去……總之,至少要殺一個,殺一儆百嘛!
土改打殺地主的手段五花八門,我最怕參加鬥爭地主的場面,實在太野蠻,拳打、腳踢、鞋底、棍棒、皮鞭一齊上,打得皮開肉綻、口吐鮮血、傷筋斷骨,慘叫哀號之聲,不絕於耳。
殺地主是用槍頂著後腦杓,從背後斜著向上開槍。一聲槍響,頭骨的蓋便被打飛了,紅色的鮮血、白色的腦漿,撒滿一地……血腥、殘忍、恐怖,使目睹者嚇的不自主的全身顫慄,幾天吃不下飯;那時我也見過「望蔣桿」,當時嚇得我好幾個夜晚失眠或做惡夢、從夢裡哭醒。
其他村鬥地主富農的辦法更是五花八門,慘絕人寰。除了用棍子打、錐子捅、繩索捆、石頭砸、火鉗燙、石灰撲眼、耳朵插捻點燈之外,還有稜角鋒利、黃豆般大小的料炭和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後把要鬥的人衣服脫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雙腳在地上面來回拖拉,拖到他半死不活為止。
另一種辦法叫坐圪針櫃。把放衣服存糧食的躺櫃拿來,中間去掉隔板,在裡面撒上剁碎的棗樹圪針,把被鬥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櫃裡,蓋上蓋,然後來回搖櫃。櫃裡的人從這邊滑到那邊,又從那邊滑到這邊,全身被圪針刺得肉腫皮爛,哭叫聲慘不忍聞。
地主、富農被壓在一個石磨下,在石磨上還坐著一個女人,為的是增加他的身體與地面的摩擦力。沒多久,後腦杓被石磨塌了,脊背上的肋骨全部磨的露出來,一根一根的,腦漿與鮮血一路都是,令人慘不忍睹。
二、失去了人性的行為
鬧得最大的、令人最痛心的是分地主、富農的老婆和分閨女。在分房分地結束之後,土改積極份子又忙著分起地主的老婆和閨女來做媳婦,地主都被鬥死了,或逃亡失蹤了。這些女人被農會幹部統統招來,作為財產再分配給村裡討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沒被鬥死,可他的老婆還是被農會幹部強行奪走,再分配給別的男人。不僅僅地主富農和鬥爭對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農也不例外。富裕中農的閨女就分配給了貧雇農作老婆,這個現象不僅河南有,全國多個地區都有這種現象,說白了,全國都有這種分女人的事情,更使人難以忍受的、更慘的是有些女子不服從分配,拒絕做他人的老婆而自殺。如張莊的小淑芳,她才16歲,上吊自殺……
據同學們告訴我,第二年春天,出現挖財寳風潮,開始以村為單位,即讓地主、富農淨身出戶,把他們的財物拿來分掉。後來覺得本村互相都是熟人或親屬,不好下手,便發展成為以區甚至以縣為單位的聯合掃蕩,村與村、區與區之間互相掃堂子。不僅僅是地主,一些富裕中農也未能倖免。
上述是全國「土改」運動的一個縮影。20世紀40年代末,在全中國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幾百萬。極大多數在「土地改革」運動中,被殺害了。我下農村醫療隊時,到過河南滑縣,那裡的農民說:滑縣土改時殺人很多。一個寡婦領著五個小孩,大的女孩才十二歲,因無勞動力種田,把十幾畝地租給他人耕種,這個可憐的女人,土改時劃成地主成份,小會批、大會鬥,最後把她扔河裡淹死了。還要把她12歲的女兒分給30多歲的男貧農作童養媳,這個12歲的女孩投井自盡了,這幕慘絕人寰的事件,老百姓永不會忘記,在1962年聽農民老太婆給我說的。
三、可悲的後果
中國大地是有數千年歷史的文明禮義之邦,尊老愛幼、相互禮讓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處。在農村互相愛護,貧富兩相安,生產生活,秩序井然。自從1949年以來,推行「土地改革」之後各種惡習興起,謀財害命、殺人越貨、拐騙婦女兒童、姦殺案件不勝其數,「正義事業」之後,中國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今日之中國,物慾橫流,追本溯源,「土地改革」難辭其咎。
世界上的人的智商千差萬別,有的人就是頭腦不管用,不會想事情,終日無所適從。許多貧下中農習慣在別人的指揮下從事簡單的農業勞動,缺乏獨立門戶、掌握全盤生產的能力。把土地分給這樣的人,他們一缺資金、二缺農具、三缺種子、四缺經驗……明明分給他們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種不出糧食。所以,土改後的第一年,生產總值就開始下降了。
更有一批懶漢,把分的東西吃光用光,分的田賣給別人(後來被制止,不准買賣土地),依然是個窮光蛋。
「土改」通過鬥爭和殺戮,把善於經營的地主、富農打壓下去,農村中就更加缺乏經營型人才了;把已經集中了的生產資料,零星分散給不善於經營的單人獨戶,使農業生產力和農業產品質量遭受到嚴重破壞。
三教九流之輩見有機可乘,便憑藉土地、資本、祠堂、武力、公產、宗教和個人關係……紛紛鑽了進來。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形成派系小集團,忙於爭權奪利,置貧苦農民於不顧。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約束,也沒有良心的責備,政府不會控制,也說可控制住,他們貪贓枉法,為所欲為,當今外逃貪官就是這類人。從此,農村社會開始動盪不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