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幅下調利率保護上限。(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8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明顯大幅度下降。這一調整對非銀行金融機構、消費金融公司衝擊比較大。
中國最高法院日前宣布,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較原有的24%和36%的相關規定大幅下降。據2015年8月出臺的民間借貸相關司法解釋,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應予支持;超過36%的部分則被判定為無效,出借人需退還超出部分的利息。
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司法解釋關於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的規定,不適用於金融機構,但地方法院經常以此來約束金融機構,不同的各級法院立場、裁判不一,給金融機構帶來困擾。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oan Prime Rate,簡稱LPR),又稱貸款基礎利率,是指金融機構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由10家報價行按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得出,2013年10月25日首次形成報價,在當時被稱為貸款基礎利率。其他貸款利率可根據借款人的信用情況,調整抵押、期限、利率浮動方式和類型等要素,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加減點確定。
若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明顯大幅度下降。
這兩條線也劃分出了三個區域,即「兩線三區」,36%為無效區,24%為司法保護區,以及自然債務區,也就是24%-36%期間。
中國最高法院解釋稱,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可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引導整體市場利率下行。同時,也可以規範民間借貸活動並推動利率市場化。
據中國官媒《證券時報》報導,某消費金融公司高管稱,「利率調整對消費金融公司衝擊比較明顯,由於疫情整體行業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客群受到非常大影響,消費金融產品的定價高於銀行,希望監管部門在調整利率上限的時候可以多方面聽取意見。」
不少金融機構人士對此次最高法下調利率保護上限頗感擔憂,因此前其設計貸款產品時,通常以24%和36%作為利率上限;若未來需要將利率上限下壓至四倍一年期LPR,輕則利潤嚴重受損,重則機構面臨滅頂之災。
例如,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利率都貼近此前的24%保護上限放貸,由包商銀行投資併發起設立的包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支付寶中的「包你貸」利率為23.94%,微信中的「微粒貸」利率為16.42%。
還有不少銀行的信用卡透支取現利息按萬分之五計算,即達到年化18.25%,均遠遠高於中國最高法院發布的15.4%司法保護利率上限。
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程雪軍對媒體表示,本次規定會帶來較大的衝擊:一是,信貸可得性變難。借款人在市場上得不到足夠的信貸,信貸供給出現緊缺,加劇資金供需緊張關係;二是,信貸違法性加劇。民間借貸從地上轉向地下,地下錢莊、影子銀行可能更為活躍;三是,信貸營利性變小。
程雪軍認為,以消費金融為例,由於武漢肺炎疫情的衝擊,目前消費金融行業資金供需緊張,資金成本不斷高企,倘若貸款利率上限下行為LPR的四倍,會繼續壓縮消費金融機構的盈利,甚至會出現較嚴重的虧損,眾多消費金融機構的經營將難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