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華男涉2.2億加元洗黑錢,其270萬加元的房產面臨充公。(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21年1月4日訊】加拿大華裔男子陳海鵬(Stephen Hai Peng Chen,譯音,又名Hoy Pang Chan)2年前被控涉及地下錢莊2.2億加元交易及洗錢,卑詩省政府要求沒收其價值共計270萬加元的兩幢獨立屋及現金充公,現在當事人正嘗試證明當局在執法過程中有違憲行為。
2019年初,卑詩民事充公辦事處(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在入稟法院,要求沒收陳海鵬的部分財產,包括6.7萬加元現金,以及在溫哥華東5街(E.5th Ave.)及西42街(West 42nd Ave.)兩個物業,總計估值為270萬加元,理由是陳海鵬涉嫌使用非法洗黑錢所得。其中,東5街獨立屋,物業業主除陳海鵬之外,還有他的父母。
陳海鵬和他的父母否認了民事充公辦公室在申請沒收訴訟中的所有指控,包括該兩間房屋和金錢是犯罪收益。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導,被告人陳海鵬現已在卑詩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大量披露涉及洗錢案(稱為E-Pirate)以及另一個毒品販運案E-Naos的皇家騎警文件。
這些文件包括警方為獲取相關搜查令及銀行記錄而提供的信息,還包括警官手寫的記錄等。
卑詩民事充公辦事處給法庭的回應,不同意廣泛披露相關的文件,因為陳海鵬沒說明這些文件與其案件有何關係。同時,該辦公室還指出,陳海鵬錯過了省政府要求他提供文件清單的多個截止日期。
根據法院文件,加拿大騎警在2015年代號為E-Pirate的調查中,將陳海鵬認定為地下錢莊——銀通國際投資公司(Silve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的客戶之一,該公司涉嫌每年洗錢高達2.2億加元。
沒收訴訟稱,2015年6月1日至10月1日之間,陳海鵬向銀通海外存入531萬加元,其後提取227萬加元。
陳海鵬在2015年E-Pirate調查中被捕,但未受到任何指控。
法庭文件顯示,警方於2015年10月15日在陳海鵬當時位於列治文Lansdowne路住宅的一個乾衣機內查獲捆綁在一起的60,010加元現金;相當於3,300加元的美元、臺灣元、港元、日元、人民幣及緬甸元。第二天,當陳海鵬被捕時,警方在他的車內查獲3,880加元現金。
該沒收訴訟稱,2015年,陳海鵬在「缺乏合法收入」的情況下,指示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代表他準備欺詐性的僱用函和工資表,以支持抵押一項融資。
在2015年加拿大騎警進行的E-Naos販毒調查中,陳海鵬販賣數公斤的搖頭丸被抓,這些搖頭丸在2015年的幾個月內,賣給了一名臥底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