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訂《入境條例》,權予入境處處長更大權力,包括指示某運輸工具如飛機、郵輪禁止運載某人。圖為香港機場離境大堂。(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1年2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報導)日前,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簡稱《入境條例》)。修例後,保安局局長可權予入境處處長更大權力,包括指示某運輸工具如飛機、郵輪禁止運載某人。對此香港大律師公會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表示此舉將限制港人受《基本法》保護的出入境自由,而且修例並無列明在何種情況下,入境處處長才可以行使權力,擔心權力遭濫用,變得不受制約。資深媒體人、廣傳媒CEO何良懋表示,在港人大舉移民之際,港府設置關卡阻止港人出境,認為此舉將招致五大禍害:
一、 剝奪港人的出入境自由
在香港,入境處和警務處是保安局下兩個不同的機構,前者處理和出入境相關的業務,後者則負責維護社會治安。何良懋形容修例為「侵入性執法措施」,「將個人出入境資訊即時傳送給警方,甚至由警方去篩選哪些人可以出境」。
二、加強恐懼統治
何表示,修例將恐怖統治或恐懼統治全面化,「港府將執法擴大至機場、港口,甚至可能實施封港措施」。
三、權力喪失制約
何良懋指,今次修例完全沒有提及入境處處長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行駛特權,這樣無疑令權利得不到制約。此外,香港已經失去新聞自由,BBC不能再香港電台繼續播放,日後不排除有機會封網,這意味當監督政府第四權被剝奪後,無人可以再制約港府。
四、為執法增加隨意性
反送中後,警方濫權已經成為日常,「警暴現象已經出現了一、兩年」。因為在無外力約束下,港府可以隨意執法,不需要解釋,也沒有人問責。
五、中共「依法治國」語言偽術植入香港
中共一向是最目無法紀的政府,但就處處標榜「依法治國」。何良懋表示,所謂「依法治國」,中共當局對此有諸多講法,「法律就任它訂,任它講,『龍門』任它搬」,今次修例後,當局必然再次以「依法治國」、「依法治港」為藉口箝制港人的自由。
另外,他指出修例違反了《基本法》。《基本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條規定:「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遷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證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需特別批准。 」
何良懋感嘆,主權移交23年期間,北京在香港不斷毀約,不但宣稱《中英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連中共自己制定的《基本法》都用完即棄,「將香港人玩弄於鼓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