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明言會重推有「網絡23條」之稱的《版權修訂條例》。(圖片來源:香港政府視頻截圖)
【看中国2021年9月10日讯】被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曾於2011年和2014年被港府推出,不過未能在立法會獲得通過。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簡稱「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接受訪問時明言會重推《版權修訂條例》。他說,因應國家十四五規劃,香港要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加上今年香港選舉制度被修改後,認為現時立法環境完備,政府應把握機會。
早在2011年,港府就已經將《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草案將網民「惡搞」等屬二次創作的作品均列入侵權範圍。事件引起網民爭議,認為是剝奪市民的言論及創作自由,嚴重違反《基本法》。相關民調數據顯示,超過半數的網友不支持草案。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原定於2012年5月的立法會上恢復二讀。由於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提出1,700多項修訂,秘書處需時數星期處理,無法按原訂時間表提交立法會,令修例暫時擱置。
之後政府推出《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雖然有「減辣」,把戲仿、諷刺、滑稽、模仿、評論時事等納入豁免範圍,但翻唱歌曲、改詞二次創作仍不獲豁免,繼續遭到社會反對。
當時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拉布」三個月,經歷多次流會。在2016年4月立法會休會前,草案仍未能完成審議,當局宣佈「作罷」,應屆政府不會再向立法會,提交任何有關版權條例的提議。
當年有網民團體不滿當局處理草案的手法,完全不接受議員及民間團體提出的修訂。也網民認為,不應該將版權無限放大,到威脅言論自由的地步。時任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表示,草案作罷並非最好結局,亦非最壞結局,認為最好的結果是通過民主派議員提出的修訂,令草案與時並進之餘,保障港人資訊流通自由和創作自由。
她還指,如果大家用改圖去表達不滿,出啖氣,都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那麼民主派議員有責任保障市民的公民權利,不會幫政府通過惡法。
時隔5年,「網絡23條」大有捲土重來之勢。尤其在民主派議員被「離開」後,立法會再無反對聲音。
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接受有線新聞專訪時表示,是時候重提修例。他說,本港知識產權保障落後,而國家十四五規劃中,要求香港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目前香港的知識產權「未能夠跟上國家給我們的任務」,又指版權條例落後10年,若欠奉完善法例,則影響公眾信心,因此要將《版權修訂條例》再度提上議程,咨訊業界,並及早作出修訂。
不過邱坦言,目前沒有諮詢的時間表,又指香港選舉制度被修改後,為修例創造了立法環境,認為政府應把握機會,相信新當選議員會認真審議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