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2年5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澤旭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會今天(30日)處裡有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修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最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修正動議,三讀修正通過,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前總統陳水扁向媒體表示,自己「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
立法院三讀通過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提出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案」,認為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民國40、50年代,當時分為「機要費」與「特別費」2筆,60年代合併稱為「國務機要費」,顯見「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相同。現行此法案通過後,使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本次三讀條文則將「國務機要計畫費用」也納入除罪化範疇。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曾在去年排審有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但當時因國民黨立委質疑這是替前總統陳水扁涉及貪污案脫罪而抵制,最後決定擇期再審。
立法院會今天表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的過程中,國民黨立委搶佔主席臺,與民進黨立委發生衝突。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認為通過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一案,是為了幫前總統陳水扁脫罪。
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表示,國務機要費是否屬於特別費,爭議本來就很大,而這次修法又涉及特定個人的回溯立法、脫罪,討論時必須要更加審慎。張其祿指出,此次修法執政黨沒有行政院版本,是完全放任立委提案,過程中未見法務部與主計總處的說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如果要為特定政治人物解套,不管是特別費還是國務機要費,應該要用特赦的方式,承擔該負的政治責任,而不是不承擔政治責任,丟給立法院來做決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已發布聲明,希望請行政院長蘇貞昌對此案提請覆議。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對立法院表示,總統府尊重立法院的決議,但期盼能夠理性地進行議事。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召開「特別費、國務機要費都是轉型正義一環」記者會,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也都是轉型正義的一環,在預算書的會計科目上,完全都一樣,考量法律公平性原則及憲法平等權狀況下,哪有特別費除罪,國務機要費不除罪。
柯建銘指出,前總統馬英九也有特別費的問題,請國民黨不要逢扁必反,陳水扁再也不是政治提款機;國務機要費除罪有十足正當性,國民黨不必再消費這件事情。
國務機要費案纏身訴訟10多年,前總統陳水扁日前曾召開記者會表示,公布國務機要費金流,並強調自己「因為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並沒有不法所得」。陳水扁也向媒體指出,「蓬萊島案平反等了38年,國務機要費案除罪16年」。對此,外界也掀起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化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