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來到《長歌行》,我是趙長歌。
一段時間以來,都有一個感觸,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同感。就是自己每天明明都在追蹤新聞,關注世界上最新、最重大的消息,可每過一段時間就會發現,自己還是錯過了很多重要消息。這些消息,有的因為太勁爆,已被各國政府隱藏起來,讓我們不能在同步的時空中,及時獲取信息;有的,是因為當時我們並沒有意識到,它日後會發展成一個重要事件;有的,是我們看到了,可是卻沒有看出門道,也許很久之後才恍然大悟,這件事,原來有這樣的動機。今天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就是屬於後面這兩種情況。
2019年,香港爆發了轟轟烈烈的反送中運動,這是世界都知道的,包括我自己,當時每天都在關注著香港,寫新聞、寫評論,身雖在千里之外,心卻與香港同行。可是,我不知道的是,伴隨著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一個名為MIRROR的男子樂團,迅速躥紅,紅到一發不可收拾。
讓人不勝唏噓的是,我第一次得知MIRROR樂團,是在MIRROR出事前一週。MIRROR是7月28日在香港紅館演出時,發生嚴重意外的。演出期間,一個4公尺乘4公尺,厚約0.2公尺的大型LED屏幕突然墜落,仰面砸中舞者李啟言(阿Mo),屏幕倒下時,又砸中另一名舞者張梓峯。被仰面砸中的舞者李啟言,傷勢嚴重,有腦出血,頸椎第4節、第5節、爆裂移位,面臨頸部以下癱瘓的最壞情況。
最新的消息是,經過3週的治療,李啟言的父親李盛林牧師透露,李啟言有很輕微的進展,希望他的頸椎神經得到重造和康復,李盛林牧師並請外界為李啟言禱告。
讓我們回到事發的前一週,7月28日的前一週也就是7月21日。這個日子對於香港人,對於關注過2019香港反送中的朋友們來説,是相當熟悉的。因為這一天,是元朗事件發生的那一天,3年前的7月21日晚,白衣人手持器械,在港鐵元朗站無差別襲擊途人和列車乘客,事件如今仍歷歷在目。今年7月21日,我本來想做一期關於這個事件的節目,可是,苦於沒有找到很好的角度,暫時擱置了這個題材。
不過,在構思節目的過程中,我讀到了一篇香港媒體人「紅眼」寫的文章:〈721三年過去了,我還未習慣只談風月的香港嗎?〉這篇文章,我非常欣賞,也是通過這篇文章,我知道了MIRROR。下面,我先和大家分享一下文章中的部分段落,有助於我們分析事件:
「我還是不是2019年7月21日坐西鐵回家的那個我?那些『事情』沒延續三年那麼漫長,它完結了、沉默失語了,甚至人走茶涼了。
香港順利慶祝主權移交25週年,但我仍記得今天是721事件三週年。短短三年之後,從法庭的審判以至某些已成為社會『共識』的說法,都跟我在列車上的親身經歷有些出入。我明明在場,但我還可以怎樣告訴人呢?我在某些渠道嘗試爭取一些聲音,但那些渠道已經消失,那些聲音正在等候審判。
作為傳媒工作者,這三年還陸續見證了好幾間香港媒體執笠,有相識與尊敬的編輯前輩如今在囚,更多資深傳媒人選擇離開香港,但這些黯傷的事情沒有令人失落太久,因為這兩年又受惠於男子組合MIRROR的迅速冒起,雜誌採訪與流行文化評論等工作居然前所未有的蓬勃,還不斷出現另起爐灶的新網媒平臺及各類自媒體,取代已解散、消失的主流媒體。但它們普遍有個共通點,少談政治,只談風月。
2019年末,男團MIRROR開始聲勢漸大,基於工作關係,我先後幾次近距離見過他們每一個成員,但那種距離近不過721那天我和那些白衣人的距離,我們在列車裡、他們在月台上。
721之後的兩天,我約了姜濤做封面訪問。死裡逃生,而且就發生在你每天必經的車站月台上,你對這個城市和未來還是充滿了懷疑,也不曉得是因為工作所以要趕快『好起來』,還是為了要『好起來』所以繼續工作,但我一直神不守舍。就是這樣,姜濤成為了我對721事件連鎖記憶的其中一塊。
這種『好起來』的偽裝,從那天訪問姜濤開始一直延續下去。列車上曾經有過的死亡恐懼會慢慢淡化,但換來內疚和無力感一直沉澱,而我就是懷著這種心情見證12位鏡仔變成全城哄動的人氣天團。
當城市裡所有聚集活動都不被容許,唯獨追星活動可以愈演愈烈;當許多消息都不再容許報導,逐漸大家都開始躺平不再感興趣。青春偶像的一舉一動突然成為大家最關心、唯一著緊的事情,迷妹迷弟們牢牢記得團員哪一天生日,買燈箱打廣告各種應援,取代了所有被刷掉的標語文宣,換走那一個接一個曾被視為『香港最黑暗的一天』的日子。兩年前那些連儂牆是打卡點,如今最多人打卡的地方變成了明星代言的珠寶廣告牌,而『榮光』、『今天我』這些歌曲不知所終。
或許,是創傷後遺的影響,我沒有特別喜歡MIRROR任何一員。不是輕視、討厭娛樂偶像所帶來的新香港、新面貌。明星效應算不算是拯救了香港?無可否認,但拯救的同時,或意味著我們選擇『扔棄』、『遺忘』許多東西。
2019年的我,最初和一些編輯朋友都有默契,想要爭取在有限的版面裡多放一些政治訊息,聲援明志或是表達不滿也好。但形勢變得很快,情況變得愈來愈差,『盡量不要寫』已經是一些基本遊戲規則,不要寫之餘,更變成盡量挑出敏感句子刪一刪,遇到太敏感的文章,要找個辦法與作者說,不如不要寫。
啊,唯一可以任寫的,好像數來數去都是娛樂新聞,包括MIRROR和其他花邊消息。我不知道這種躺平但自覺臥薪嘗膽的想法是否正確,敏感字眼不要寫,危險人物又不能訪、不能用,只求Peace而不再Real的我們,難道不同樣都是一群『太監媒體人』?
以前覺得,把悼念六四掛在嘴邊的人都有些作狀,唯有親身經歷才明白,一隊人氣偶像組合可以紅足三年,但要將這一天發生的事情牢記三年,原來是很吃力的。只是三年,時間已沖淡了很多事情,也沖走許多的魂魄,老盡少年心。」
文章就跟大家分享到這裏,不知大家是不是和我一樣,讀後心中有一種失落與蒼涼的感覺?不過讓我有點震驚的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民主運動後,竟然迅速升起了一個偶像樂團,這是巧合嗎?
由此,我想到了另外一件事,越發看出,MIRROR的爆紅,簡直就是那件事情的翻版。我說的那件事,就是1989年天安門運動後,瓊瑤劇在大陸的走紅。時隔30年的兩場運動後,隨之都升起娛樂巨星,帶動娛樂產業蓬勃發展,這是無巧不成書呢,還是北京對民眾心理需求望梅止渴的有意導向呢?
1989年六四事件後,大陸各界被中共整肅,各界要人紛紛流亡海外,其中不乏影視界人物。六四事件之前,瓊瑤早就在臺灣走紅多年了,中國民眾知道瓊瑤,也不是六四後。80年代初,瓊瑤的盜版小說傳入大陸時,是被中共批判為「毒草」的。但這也讓中共瞭解到,民眾喜歡的文藝是甚麽。一場六四鎮壓,民眾對中共政權極其失望,更失去了對紅色文藝的興趣。
就在官民對立積聚的怨氣、怒火得不到疏導之時,1989年9月,瓊瑤因拍《婉君》到大陸取景,中共突然找到了轉移注意力,宣洩民眾情緒的「救命稻草」——瓊瑤劇。於是,1989年,六四過後,瓊瑤正式進入中國市場。1990年《婉君》開播後,大陸各大電視臺每年都要播放幾部瓊瑤劇,其中,1998年播出的《還珠格格》成為高潮。
有了六四後利用娛樂渡過政權危機的經驗,北京把這個經驗複製到香港並不難。北京抓住了香港人的心理,在過去20年中,隨著韓國、臺灣和大陸娛樂業的發展,香港的粵語黃金時期不再,許多香港明星也將事業重心轉移到大陸。曾經在《魯豫有約一日行》節目中,劉德華就表示,希望四大天王能夠再合體,以導師的身份錄製一檔選秀節目,推廣一下粵語歌,因為現在的粵語歌曲發展比較弱勢了。
2018年,MIRROR自「全民造星」節目出道,在香港帶出一波偶像風潮。MIRROR的成功,當然有其自身的優勢,但可以說,北京看到了,並利用了香港人對MIRROR的期盼,期盼他們推動對粵語流行音樂的復甦,以及隨之而來的身份自豪感。
綽號「立場姐姐」的何桂藍,是1990年出生的香港民主派政治家,曾在《立場新聞》任記者,因在反送中運動採訪中的獨特風格,以及直播元朗襲擊事件時被襲擊而聞名。去年,港警以港版《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何桂藍,她在獄中的來信中將她對MIRROR的熱愛作為主題,何桂藍引用了歌詞:「大不了死,亦不會避。」
MIRROR表明了明確的政治立場嗎?當然沒有。可MIRROR雖然避免了明確的政治立場,並與香港政府合作,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但在許多港人擔心身份認同會被北京抹去的時候,一些人認為,MIRROR是香港身份認同的象徵。
香港中文大學研究流行文化的教授馮應謙說:「突然之間,年輕人意識到他們可以放下所有這些所謂的社會大事,有一些更快樂、更有趣的東西,吸引他們遠離年輕時的政治僵局。」
大家聽聽,讓香港人忘記政治僵局,被有趣的事情吸引,這不是和六四後,讓中國人忘記政治僵局,被瓊瑤劇吸引,有著一樣的動機和目的嗎?大家還記不記得,我在節目開始,跟大家分享的香港媒體人「紅眼」的敘述,其中提到,「城市裡所有聚集活動都不被容許,唯獨追星活動可以愈演愈烈」,所以說,當局的動機與目的不是很明顯嗎?
不過,可悲的是,MIRROR當下的狀況,竟也和瓊瑤十分相似,而且,事發的時間,竟然同樣是3年後。巧也不巧?
1992年,瓊瑤邀約友人在杭州成立了常安房地產有限公司,蓋了12棟別墅,準備落葉歸根,很快,美夢變成惡夢。他們請來照看物業的當地員工居然以兩家公司的名義,分別向杭州市城市合作銀行紫陽分社及中國銀行杭州信託公司獲取兩筆鉅額貸款,而貸款合同上蓋的是瓊瑤等人公司的章,該員工在錢到手後便失蹤了。瓊瑤等人接到當地法院通知,才知其別墅已要被法院拍賣。
2022年,MIRROR在舉辦的4場演唱會中,就有3場發生意外。第一天,副隊長江𤒹生(Anson Kong)差點被搖晃的空中舞臺甩出去;第二天,另一名成員陳瑞輝跌落升降臺;而第4場的傷勢最為嚴重,就是李啟言被落下的屏幕砸傷。
其實,除了財產權,瓊瑤的知識產權也在大陸遭到侵害。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微博發表長文,向廣電總局舉報《宮鎖連城》嚴重抄襲其著作《梅花烙》。瓊瑤給中共廣電總局的公開信中稱:「自從1989年開始,我是臺灣第一個帶隊去內地拍攝電視劇「六個夢」的製作人,到如今,已經25年過去了!當年我到內地拍戲,內地電視劇還很貧乏,如今,每年戲劇產量蓬勃,兩岸交流欣欣向榮,作為第一個交流的我,與有榮焉!」
對比這兩個事件,我們可以看到瓊瑤與MIRROR爆紅的相似之處,也可以看出,他們被當局利用後,又難免同樣被侵害。這是「與有榮焉」嗎?應該說「豈害我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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