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倫敦的英國議會大樓。(圖片來源:Pixabay)
義務急救員被裁定暴動罪成,上訴被駁回。判辭指急救可被理解為促進、協助或鼓勵其他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相信絕大部份都是暴動罪嫌疑人。移民或難民,基本上是每位正直香港人的必修課題。英國是港人移民熱點,其難民制度又如何?
英國是「1951年難民公約」簽約國,任何人如因政見、種族、宗教等受到逼害,可於英國本土尋求庇護,不能海外申請,因此進入英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並非可行方法。
如果有意申請英國庇護,最好直航抵達英國,途經第三國或對申請構成障礙。到達英國本土後,提交庇護申請,就會進行第一輪面試。根據英國官方指引,6個月內進行第二輪面試,並給予審批結果。可惜這是一紙空文。大部份香港申請人等候超過一年,仍未有第二輪面試,英國政府亦不會告知第二輪面試的預計時間。在這段漫無目地的等候期間,不得工作,不得出境,因此焦慮、憤怒、及孤獨感,將會經常出現,並不好過。
申請人如果等候超過一年,仍未獲第二輪面試及審批結果的話,可以申請臨時工作資格。不過,工作選擇範圍極其有限,除了護理員之外,其餘都是專業工作例如工程、資訊科技等。擔任護理員無需特別資歷要求,但要具備基本英語水平,由於需要貼身照料病人,對申請人個性及應對能力亦有要求,並非人人適合。基本上,臨時工作資格只是擺擺樣子,實際幫助不大。
等候審批結果期間,如果出現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政府資助。成功申請後,英國政府會提供住宿及每週40英鎊生活費。不過,申請條件十分嚴格﹐香港申請成功個案極少,主要依靠親友及港人組織接濟。
如果申請人終於捱過上述低潮期,完成第二輪面試,並成功取得庇護資格後,可獲五年居住權,並享有自由工作及教育權利,亦有權申請難民貸款與公共福利。五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權,並於一年後申請入籍。如果申請失敗,可以上訴,成功率大約40%,但這將是另一個惡夢的開始。
由於個案積壓太多,漫長而不可預測的審批期,會為申請人帶來沉重心理及財政壓力,加上官僚制度的漠然及低效,英國難民制度本身就出現人道危機,多次受到聯合國及難民組織批評。因此,各位做決定前,慎重比較及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