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有不少人能夠回憶起他們前生的經歷。(圖片來源:Adobe Stock)
自古以來,有不少人能夠回憶起他們前生的經歷。你可以說那些都是故事。但就是在現代,也不乏這樣的故事。
記得報紙上就報導過這樣一件事:一名26歲的白人女子記憶起她前生的事情,於是出發去某個小城,尋找她前世的三個兒子,結果真的找到了。兒子們已經六十多歲了,而且大兒子已離開人世。
有人說:下一世與我有什麼關係?下輩子我轉生成的那個人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既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也不知他長相處境,為什麼說他是我呢?我做好事或壞事,決定了他的幸福或是痛苦,那麼他的幸福痛苦與我有何關係,我幹嘛要去管他?
後來我突然間明白了,是因為想到了小說或電影中有「失去記憶」的情節和鏡頭。失去記憶的那個人不知道自己原來是誰,叫什麼名字和從何而來?那麼你能說在失去記憶以前和以後所經歷的一切,不是同一個人在經受嗎?
報紙上有一則消息:有一個人從美國來到滿地可,喝醉了,臥於垃圾筒旁。第二天早晨一覺醒來,失去了記憶,不知自己是誰,從何而來?於是去找警察,又去醫院。幾經周折,才想起了自己的名字。他來到滿地可以前和以後的經歷,不都是他在經歷嗎?
一般來說,孩子三歲後才會有記憶,我們誰也不記得我們半歲時一場大病所承受的痛苦,但那痛苦正是我們自己曾經親身承受。
我們不記得前世,就像我們失去了記憶,不記得自己以前的經歷了,或者像一個人不記得三歲以前所經歷的快樂或痛苦。那麼下世的那個我們,看我們今生不是同樣的道理嗎?
為什麼我們來到這個世界,境遇、長相、家庭、國度、財富等各方面千差萬別?什麼都別怨別人,全是自己前世所造的「因」促成的。
今生若能在逆境中正直做人、行善積德,則來世必有福報。今生的那些富有的、當官的,都是前世帶來的福報。若能潔身自好、行善積德,則下世、下下世福報不完;若仗權勢,欺人作惡,則失大德,下世必自嘗其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