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4年7月2日訊】中國即將出臺《金融穩定法》,其中包括設立基金援助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這是北京致力於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一環。
上週,《金融穩定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之後發布了二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7月底。
中國的立法機構通常在三審後通過新法案。
《金融穩定法》是中國首部專門針對該國66萬億美元金融市場之風險預防、化解和處置的綜合性立法,這涵蓋了銀行、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
華泰證券分析師在一份報告中表示,該法律提供了「系統性金融風險預防和跨機構監管的頂層設計」,以解決金融監管機構和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協調問題,從而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金融穩定法》在2022年12月進行了首次審議。星期一(7月1日)發布的新修訂草案顯示,「中央金融工作領導機構」將負責金融穩定和發展政策的決策和監督。
草案二審稿刪除了草案中有關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FSDC)職責的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了中央金融工作領導機構職責。
中央機構將負責金融穩定和發展工作的決策、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修訂案還規定,金融監管機構和地方政府也應承擔起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責任。
《財新網》的報導指出,《金融穩定法》新草案賦予執政黨在風險防範和化解方面更大的話語權,凸顯了共產黨在引導國家金融體系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這一變化與去年開始的中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相符。
中國人大會議去年3月通過組織改革方案,將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何謂金融穩定基金及其資金來源?
《金融穩定法》的其中一個關鍵優先事項是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該基金旨在作為救助陷入困境金融機構的後備資金來源,以防止風險蔓延。該基金主要將從金融機構籌集資金。
中國央行還可以通過再貸款工具提供低息貸款,這些貸款應通過處置風險機構的收入來償還。
基金的具體規模尚未正式公布。不過,2022年,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表示,該基金最初從金融機構籌集了646億元人民幣(約合8.89億美元)。
中國證券的分析師預計,該基金每年將籌集1200億至1800億元人民幣,使其足夠應對任何重大金融危機。
分析師表示,該基金將涵蓋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重要金融機構,例如主要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及被認定為高風險的機構。
法案還規定,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及其主要股東必須首先自救,採取必要措施清理債務和挽回損失,然後再尋求外部援助。
目前,中國金融體系正面臨房地產危機持續、經濟復甦乏力等多重挑戰,地方政府債臺高筑也威脅著中國的金融穩定,中小銀行成為金融業的脆弱環節。
中國雖已設立了存款保險、保險保障基金和信託保障基金,但這些基金的規模並不足以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
(本文依據了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