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由中国新闻社主办的杂志说,2001年8月2日,当“无期徒刑”的宣判结果,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庄重作出后,高小栋的表情并没有人们预想中的那种悲戚。贪污公款97.2万元,索取贿赂50.5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这样的黑色数据,提前把这位原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推进人生的黄昏。
就在高被宣判的同时,南京、大连、广州等地又接连传来一批高校“贵族”倒下的消息。检察机关将他们提起公诉的案由都是:涉嫌贪污受贿。
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院长吴新田等检察官认为,近年来,发生在象牙塔内的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都是过去所没有的。
《新闻周刊》援引权威人士的分析说,高校腐败的发生和蔓延经历了三个阶段:90年代初期的萌芽;90年代中期的发展;90年代末的大面积爆发。
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24起案件2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样的纪录,被陕西省高校一年刷新。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一位教育界人士在分析高校腐败时指出,党政干部是腐败主力军。“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用具购置以及学生入学等方面,他们手中掌握着的权力使得他们有条件去做交易,搞暗箱操作。而普通的专职教师则没有这样的腐败机会。”
综观高校腐败系列案件,这个结论是站得住脚的。去年8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一连查处了4起高校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涉案人员全部是高校行政管理干部。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为腐败提供了机会。而高校内的财务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又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被发现,腐败的机会成本大大地降低,这是高校中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根本原因。
不久前惊曝的陕西经贸学院腐败案,是陕西省教育系统建国以来最大的团伙经济案件,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检察机关发现,只要坚持每日对账,每月核账这些基本的财务制度,一些人的职务犯罪就能轻易被避免。
或许因为陕西高校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教育部直属高校案件检查工作研讨会于2001年4月中旬在西安召开。值得注意的是,参加这次会议的,除了教育部纪检、监察局的高级官员外,还有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26所高校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共41名代表。
据悉,二、三十所大学的纪委书记一起研讨高校腐败案件的会议,并不多见。外界猜测,一场高校“反腐风暴”即将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