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9-27 07:20:00作者:
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开除鄂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立中中共党籍。据悉,鄢立中已被依法罢免鄂州市人大代表资格,并被撤销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鄂立中历任鄂州市鄂城区区长、区委书记、鄂州市政协副主席兼鄂城区区委书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3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1年至1997年,鄂立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他人介绍建筑工程、安排人事等,收受贿赂人民币11.8万元。1992年12月,鄢立中安排有关人员从区财政局肉食补贴办公室借款30万元给个体老板洪某,后又指使鄂城区城市信用社发给贷款30万元归还借款,但此款一直没有归还,截至2000年10月底,本息已达69.1万元,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此外,1993年至1994年,鄢立中先后三次从鄂城区金属回收公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人民币3.6万元;利用过年过节、母亲病逝、出国考察、女儿结婚等机会接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37万元、美金1000元以及一套家用电器。
据法制日报报道,鄢立中还与多名妇女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