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1人罚1万了事 山西沁水小铁矿管理人性何在?

发表:2001-12-04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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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政府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向个体采矿者发放“采矿许可证”,致使全乡小型铁矿洞星罗棋布,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今年已有5人死亡,仅10月底就有两人死于矿洞内。

记者日前在土沃乡看到,田间、路旁、村边到处是铁矿洞,有的距公路不足10米,有的两矿间相距只有20多米,多数矿洞为直井式。王庄村一处矿主为田万兴的矿洞,有3名矿工正要下井。他们站在铁皮圆桶里,被卷扬机吊入深达70多米的井下,而井口处支撑吊桶的只是几根木头搭成的“支架”。当地知情人告诉记者,由于设施简陋,这里的矿洞常常出事,造成人员伤亡。如果铁矿上发生了这种事故,每死1人,土沃乡政府便向矿主罚款1万元以示惩戒,而铁矿仍可以照常生产。

记者找到土沃乡党委书记王建富,他说“全乡一共有128个铁矿洞”。记者问:“乡政府有没有发过采矿许可证?”王建富回答:“没有!如果有,我负全部责任。”记者当即出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露天采矿许可证”,上面的采矿权人是“王卫红”,是2001年7月10日颁发的,有效期限“自2001年至2003年”,证上赫然盖有“沁水县土沃乡人民政府”的公章;另一份是土沃乡政府开出的“收据”,向王卫洪(红)所收的“办理矿山开口费”,金额为400元。

王建富面对如此“证据”,改口说“不知道”。当记者问他全乡铁矿洞今年有无人员死亡时,他一会儿说“没有”,一会儿说“死了一个”,而后又说“有两三个吧”。记者再问:“如矿洞内发生事故,乡政府是否要对矿主进行罚款处理?”他马上说:“乡政府没有这个权利。”可面对记者再次出示的由土沃乡政府给矿主开具的1万元金额的“死亡事故处理费”收据,王建富半晌沉默不语。

当着王建富的面,我们通过免提电话采访了沁水县地质矿产局土沃乡管理所所长贾森林。贾森林说,土沃乡共有140个铁矿洞,而有山西省地矿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的矿洞仅3家。土沃乡政府所发的“露天采矿许可证”为非法证件。据贾森林介绍,仅在今年10月30日、31日两天,这个乡就有两个矿洞相继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其中就有前面所述田万兴的矿洞。

而此刻,坐在旁边沙发上听着电话的王建富书记焦躁不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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