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4-20 19:30:00作者:
广西首例非法经营案近日宣判,赖泽平等利用传销发展线人3335人,收取加盟费1433万余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其他12人也受到相应刑罚。
从1998年开始,赖泽平就伙同雷鸣、袁伟东等人在珠海、北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最初,他们以“加盟连销”方式传销产品,后来发展成为“人际网络”传销,即每人只要交加盟费3800元,就可取得会员资格,再去发展他人作“下线”,然后,按发展“下线”业绩分红,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据检察日报报道,去年初,赖泽平等13名“鼠头”被北海市司法机关抓获。经查实,仅两年间,他们就发展加盟成员3335人,收取加盟费1433万余元。赖泽平等骨干分子从中牟利730余万元。
从1998年开始,赖泽平就伙同雷鸣、袁伟东等人在珠海、北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最初,他们以“加盟连销”方式传销产品,后来发展成为“人际网络”传销,即每人只要交加盟费3800元,就可取得会员资格,再去发展他人作“下线”,然后,按发展“下线”业绩分红,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据检察日报报道,去年初,赖泽平等13名“鼠头”被北海市司法机关抓获。经查实,仅两年间,他们就发展加盟成员3335人,收取加盟费1433万余元。赖泽平等骨干分子从中牟利7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