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与自由和民主

作者:李迪 发表:2002-05-16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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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自由和民主当成是一回事。这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受过专业的政治学训练。其实,我在一篇文章中说过, 自由(Liberty)与民主(Democracy)各有不同的内涵。自由讲的是包容,而民主讲的是多数为胜的原则和多数为胜的程序。那么,民主选举中多数人也可能选出极不包容的领导人,只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发生。

从更高的意义上说,自由才是民主所要保障的内容,而民主如失去自由的内涵(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也会从自身中导致独裁。只有当绝大多数人能抱着宽容的心,他们才能理智地通过民主制度去化解冲突。否则,民主制将被自己摧毁。

法轮功的可贵之处在于,它的存在本身就代表了自由理念。自由就在于容纳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言论等等。不管中共给法轮功贴上什么标签,中共打压的实质是自由。

这也许与中共本身的性质有关。中共是独裁和不包容的。这一点可能大多数人都同意。也就是说,当一个团体或其思想超出了中共表面的包容形式,它就一定要镇压。这在历次运动和6.4中已经很清楚了。换句话说,其它团体若处在法轮功的地位上,中共也要镇压的。

民主的进步意义是相对于独裁统治而言的。民主作为制度保障了各种自由权利。在一个民主制的国家,它能把百万人上街示威化解为理性的平和的正常投票,从而避免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是,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选举程序,它的理念是以恶制恶,它不是从人性善出发的。也就是说,民主如果没有自由作为内容,也可能导致恶的结果。

法轮功的更可贵之处在于, 从深层的意义上看,法轮功表达的自由为许多人想往的民主制度提供了内涵,是民主的基础。这基于两点理由。第一,能容纳法轮功,让它在与其它团体如宗教平等的条件下发展,就是民主制度要悍卫的自由。其实,在当今中国,这也成了首要的试金石。第二,法轮功的“真、善、忍”能够为这么多中国人所接受决非偶然,正是因为它的忍和善代表了中国人传统中一贯认同的自由理念。西方的自由的理念与我们中华民族的忍和善是融汇贯通的。

从人性善这点上看,法轮功甚至有高于现存自由和民主的内容存在。

再有几日便是6.4十三周年,以此评论以飧记念。(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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