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罪犯上了警校

发表:2002-05-17 19:3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处于缓刑考验期内的罪犯,竟用“曾用名”蒙混过关上了警校,脱离监管长达半年。昨日,郫县检察院在对监外罪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将罪犯揪出。
  
  今年17岁的罪犯马大明(化名)现住于郫县犀浦镇,因犯抢劫罪,于去年4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回家的马某并未将判决书、缓刑证明及照片交与派出所造成脱管。
  
  去年10月,其父母故意隐瞒儿子是缓刑罪犯的身份,通过各种关系用其曾用名马涛,将儿子送进某警校成人班读书。
  
  近日,郫县检察院汇同县政法系统有关部门对监外罪犯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时,发现马在缓刑考验期内存在严重脱管现象,建议派出所立即派人将罪犯带回,制定和落实监管措施。
  
  随后,民警前往警校将正在上课的马从教室里“请”出,校方得知马竟是一名还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罪犯,当即开除马的学籍。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