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所理解的精神病院应该象其他医院一样,是个治病救人的地方。也就是说其目的是把病人治成健康的人。医院里的大夫、护士的职能是运用其专业知识和医德、爱心使病人康复。要做到这一点,他们所具备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知识就是,如何判断一个人是病人还是健康人。当然,要准确地诊断出人得了什么病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一个人是有病或是健康,却万万不能搞反了。尤其是对精神病的诊断。
在国内很早就听说过,有些地方领导把某些不听话但又不犯法的“刺儿头” 或是一些让领导头痛的捣蛋鬼(pain in the butt)“批准”成精神病。 被送进精神病院去打针、过电,经过数年无微不至的“治疗”,该“刺儿头”便成了真疯子,晚上在岗亭上指挥交通了。但不知为何,这个人真的疯了以后,反而倒不住在精神病院了,而是由家里养活或者根本就没人再搭理他了。
直到读了最近一篇来自国内的详细报道,才让笔者对精神病人的定义、诊断及治疗的目的和过程有了一个全面的理解,读后大有恍然大悟之感。该报道说的是黑龙江绥化市43岁的农村妇女黄淑荣,因“多次越级上访”而被“打成”精神病的故事。黄被诊断为精神病的理由是“偏执”,因为其不屈不挠地上访。认定她有精神病的是政府部门信访办。而参加诊断和治疗的是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黄被该医院的医生、护士多次过电、捆绑、用药后,又交了800加600元的赎金,才得以自由。最后,更权威的医院认为黄本来就没有什么精神病。
象黄淑荣这样的“精神病嫌疑人”在国内为数不少。俗话说不平则鸣,给领导提提意见,或是“非法越级”反映领导的问题,这样的人并不少见。但聪明的是,黄并没有干犯法的事。比如跟外国记者谈谈话,或是把告状信给VOA等等。这就让领导很是头痛。本来挺简单的一件事,她要是犯了法,劳教、劳改随便选,说几年就几年。但现在只好“启动特别程序”,就是给她定个精神病,关起来算了。这样地方上可以维持“大稳定” ,那黄女士只好在电棍和麻绳下做点“小调整” 了。
行文至此,笔者除了对领导上在新形势下所激发出来的聪明才智无比佩服之外,对配警械的白衣天使的专业术语和敬业精神也颇为印象深刻。记得在纳粹德国时期,有科学家的研究成果证明犹太人的人种有问题,于是便有医生得出结论得用毒气解决他们,化学家们便有了精确无比的配方,让他们站着进去,躺着出来。
再来看看中国的白衣天使是如何配合领导的工作的。既然黄女士是如此的叫领导为难,那么这些医生、护士受党的教育这么多年当然要“为领导排忧解难”。放着这么好的设备和人力物力,不为领导做点事实在是愧对党的培养。由此可以推断,该医院参加诊断和治疗的医生、护士们,不是党员就是团员,最次的也是递了申请书正在考验阶段的。否则就不会如此敬业。先是非常专业地将黄女士诊断为“偏执状态”,然后就是“求他们一次绑一次,一绑就是十个八个小时,只能尿在床上。”
说到“偏执状态”,我还真知道不少人有此毛病。如果该医院的医生们要寻找新病人的话,可以根据本人提供的线索,一定能找到不少。先来看看非要讨个说法的秋菊,再就是张志新,你看她们是不是都有点偏执?如果她们不好找的话,海外的魏京生、王丹,还有偏执过度的杨建利,是不是都得绑了去过过电?不往远里说,六四时那一人独档四辆坦克的“暴徒”是不是偏执?往大里说,广场上几万学生,北京百万市民恐怕都患了偏执。可惜轮不到医生去绑他们,那“最可爱的人”早就把他们解决了。这么做实在是因为他们偏执过了头,而且人数也太多,据说中国又是个法制国家,不用点法律武器实在让外国人看得不过瘾。所以就该杀的杀,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走的全是正规渠道,让精神病院的医生们感叹没有用武之地。
说到患了偏执的历史人物张志新,还有一点要说明。听说当时杀她时,医生就起了很大的作用。领导上本来最头痛的是,她连死都不怕了,万一在公审时喊点什么,那可叫领导下不来台。最后还是医生有办法,知道人无论是咳嗽还是喊叫,用的都是喉管(准是西医,要是中医,肯定从气脉上想办法,那效果就不是最佳)。谁要是说话太多得了喉癌,把喉管一割,人当时就没声了。所以他们才出此良策,足以流传好几代人。
前面提到杨建利偏执过度,还有一点要补充。在美国留过学的人都知道,要想在美国的大学拿个博士,就非得进入“偏执状态”不可,当然布莱登和巴林顿大学除外。而这个杨建利偏偏就拿了两个名校的博士,说他偏执过度一点不冤吧。杨博士回国时先去的是东北,后来听说他在昆明被抓时,便为他松了一口气。要是他在东北被抓,这会儿一定被绑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的急诊室里过电呢。因为他的“偏执状态” 不仅深而且急,所以要送急诊。
最后,黄女士被“司法鉴定”为不是精神病了,笔者也就不得不扯点法律问题。中国从中央到地方,领导上一直强调的是,中国是个法制国家,要依法办事。那驻美的杨大使在外国记者面前最著名的一段就是“China is a country ruled by law” 。所以黄女士现在既然不是精神病了,就可以考虑行使点公民的法律权利,这样就有可能讨回那被敲去的1400元,也可以给广大在基层工作的领导们来个普法教育。黄女士可先告医院渎职和非法拘禁,再告政府部门信访办限制公民人身和言论自由。这样,除了医院要赔钱之外,弄的好可能还有国家赔偿。
既然说到了打官司,那就不得不考虑请律师的问题。但象黄女士这样的官司可能没有几个律师敢接,因为被告的一方是政府,而根据“中国特色”政府就是党,而从逻辑上说无论是公、检、法,组织上都归党领导。所以这个案子是向党的一个部门告其另一个部门,要再从逻辑上说这个官司就没法打了。这就好象是你把一个害你的人告上大堂,满以为能讨个说法,但不想该大堂的法官是那害你的人的亲兄弟。不光如此,所有大堂的法官都是哪人的亲兄弟。还不光如此,所有大堂的书记员、陪审员、法警,就连门口站岗的不知什么警都是他的亲兄弟,那你这官司还怎么打?
但黄女士并非无路可走,她可以考虑请中国著名张建中大律师。此君专打那连三岁小孩都知道赢不了的官司,还居然胆敢替成克杰、李纪周这样在人民日报上被公开开除党籍的人(能享受这待遇的,中国历史上也没几个,有名有姓的可能只有刘少奇、林彪、邓小平了)辩护,你说他是不是也有点偏执了。所以偏执爱偏执,张律师没准儿还就接了黄女士的官司。但最近听说此君刚刚被领导上“批准”失踪,也不知究竟什么原因。要是因为是替钦犯辩护,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检查写的深刻点儿,还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是因为领导上认为此君太偏执,那就得到哈尔滨第一专科去找人,去晚了恐怕出来后就不是张律师了。
说到黄女士要打官司,倒不是想把那个领导弄进去,主要是讨个说法。因为领导怎么地都是领导,骼膊那能拧过大腿。还是信访办领导吴主任说话实在,“你们说那法律吧,中国的法律有些能执行有些执行不了,大多数执行不了。咱们现在还是人治,这是我从实践中得出来的。” (6/11/2002 6:11)
--《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