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在抢劫中国老百姓的财产?

发表:2002-07-1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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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要生存,衣食住行是条件;安居乐业住为先,房屋土地是财产。财产和财产权利问题是人类文明社会永恒的话题!财富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人类正是通过不断地创造财富才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提升,这才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创造世界"的本意。公民对其财产的合理追求是社会进步的一种现实动力,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就是持久地、充分地保护这种社会进步动力,使公民对社会现实和未来充满信心。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公民的财产权被视为人权实现的基础,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因为财产权既是个人谋生以及改善生存条件的手段,也是他免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基本保障。财产权是生命权的延续,是公民的自由与尊严的保证。财产权和生命权、自由权一道构成了基本人权。而财产权则是人权的核心。公民拥有合法的个人财产合理合法、名正言顺。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构成了现代民主政治最牢固的道德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类社会需要法律来规范, 公民需要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是依据法治原则自然享有的,既不是哪个政党施舍的,也不是任何政府恩赐的。人权的法律保障是现代法治的核心命题,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宪法是"人民的总契约",是"人民的授权委托书",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分工与监督机制的根本法。国家宪法确定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宪法原则。

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无论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还是公民的私人财产,它们的法律地位平等,应当由法律进行规范,应当同等地予以保护,同样神圣不可侵犯。在我国大陆,自从经过互助合作化运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公民自己最主要的财产莫过于住房以及相关院落的土地,这是公民家庭财富累积的结果,是不容置疑的客观历史事实。公民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更是他们最主要的财产。众所周知,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共中央发布土地法大纲,在解放区着手实施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分给缺地少地的农民,广大翻身农民积极参军参战,用鲜血和生命构筑了人民共和国的基石。

中国成立之后,1952年全国陆续完成了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贫下中农分得了土地,也就拥有了该土地的财产权,同时,国家也承认贫下中农原来所拥有的土地财产权以及众多中农、上中农所拥有的土地财产权。虽然,在以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经历了从公有化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系列的变革,但是,依照法治原则、依照法理,原来在农民手中的财产权利并没有灭失,"集体所有的土地"有着非常具体的权利主体,绝非是虚无缥缈的概念!

在实行法治的国家里,国家的角色仅仅限于根据明确、合法的规则,提供正义与仲裁。国家不能没有补偿地剥夺权利,也不能平白无故地给予权利。政府征用公民的财产必须依法办事:绝不允许把一部分人的财产征用来供另一部分人使用;征用必须公平补偿;征用必须执行正当的法律程序。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却往往成为梦幻中的空头支票。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公民的财产权竟然被错误地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划上了等号,公民的财产往往被随意利用,随意剥夺。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对极左路线进行批判之后,在实施改革开放方针以来,公开抢劫公民财产的违宪违法活动反而愈演愈烈。

请看以下事实: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于1982年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人民群众不知晓的情况下宣布:"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原本大多数城乡居民合法拥有的居住院落的土地所有权一夜之间被公有化,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从此也成了被掠夺的对象。面对文化大革命肆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严重问题,彭真不积极地进行彻底清算,反而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制定恶法的方式掠夺老百姓的财产,完全违背了最基本的法治原则,广大老百姓从此开始遭受了一场劫难。

贪官污吏、不法奸商、黑恶势力明目张胆地以"土地是国家的","国家要对土地重新安排"为由,打出各种旗号对抗法治原则,通过拆迁抢劫广大老百姓的财产!建设拆迁和移民问题的实质是土地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土地作为不动产,是有价值的。

以北京为例,北京城近郊区的地价每一平方米都是成千上万,不幸的是,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居民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几十万户、上百万人的被拆迁居民的上千亿的合法财产全部流入了党政、开发商的腰包,被拆迁居民成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受害者。

相对而言,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在房地产开发中受贿数千万元的罪行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中的腐败现象相比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彭真的儿子也在非法的土地批租和房地产开发中捞得了一杯羹! 198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土地的财产属性体现在土地使用权里。然而,这条法律至今也没有向老百姓兑现。"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九十年代初发表"南巡讲话",全国到处建"开发区",一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圈入"开发区", 土地批租和房地产开发成了我国92-93年经济虚热中的大泡沫,成了十余年来腐败丛生的重灾区。

邓小平次子邓质方成立四方房地产公司,北京市领导单昭祥担任顾问,一批公检法人员介入其中,大做"无本生意",大发不义之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在1991年任国务院总理时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字不提"土地使用权",公开曲解国家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使全国各地的违法拆迁愈演愈烈。特别是近几年来,作为全国人大的委员长对众多被拆迁公民向全国人大的举报一直置之不理,不承担应负的法律职责。李鹏的老婆朱琳大肆介入北京的房地产开发,李鹏的儿子李小鹏曾担任华能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直接参与了对老百姓的掠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建设全国政协办公楼时,将顺承王府从西城区"异地重建"到朝阳区,严重破坏了古都风貌。而他在天津任职期间,在房地产开发和拆迁中的所作所为与北京市的违法拆迁同出一辙。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慕华介入了北京市"金融街"房地产开发,成为北京市金融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黑后台。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陈希同曾经亲自出马,头戴安全帽指挥"东方广场"项目的拆迁。在他任职其间,培育了一大批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集团从北京市建委的一个办公室通过掠夺膨胀成房地产开发的龙头老大。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背后大多都存在着黑后台,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前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张百发长期主管城乡建设,任职期间他是北京市违法拆迁、非法掠夺老百姓财产的直接指挥者,他打一场网球就可以批出一块土地。为建设1990 年亚运会体育场馆及其配套工程,众多老百姓的房地财产被抢劫一空,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而他所支持的北辰集团等开发商却大发横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前市长贾庆林组织策划了"平安大道","广安大街"的拆迁。其老婆介入了通州区武夷花园的开发。随后他又与市长刘淇、副市长汪光焘一起,打着"危房改造"、"申办奥运"的幌子开始指挥新一轮的掠夺。他们公开无视国家法律,不断编造、修改"拆迁办法",为非法拆迁制造"依据"。现在他们信誓旦旦要搞"廉洁奥运",简直是哗天下之大稽!

李炳华在任中共西城区区委书记期间,与区长王长连一道,公开违反法定程序,大搞非法拆迁,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处,反而双双升官,李炳华荣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部长,王长连也当上了区委书记。

陈元(前中共中央副主席陈云之子)在任中共西城区区委书记期间,支持成立了华远房地产公司。华远房地产公司现已"发展"成北京市主要的房地产开发商。

前中共北京市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的儿子刘晨直接指挥了朝阳门外、雅宝路的前期拆迁。

上梁不正,下梁歪。北京市违法拆迁中的腐败现象不胜枚举,触目惊心! 前北京市人大主任张建民对于北京市上万名公民反映北京市违法拆迁事实,强烈要求北京市人大依法行使对政府、法院的监督权的呼吁置之不理,公开违反法定程序对北京市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在这个直接涉及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人民代表大会完全成了党政的"橡皮图章"。 北京市各级法院在党、政某些人的指使下竟然知法犯法,对少数已经接手的"民告官"房地产官司,公开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枉法裁判。而对大多数公民投诉的房地产官司则以"于法无据"为由,拒绝受理或拒绝作出裁决。一些当事人向国家最高法院提出申诉,也是泥牛入海-没有任何消息。

多年来,公民的合法权益始终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成了虚拟社会中的一纸空文。"法治"能够实现"闭环控制"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必须执行"法律未有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这样两条司法原则。法律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约定俗成的习惯是制定法律的前提,法理是制定法律的依据。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国家各级法院无视历史和客观事实,无视约定俗成的习惯和基本法理,无视法治的根本原则,随意猥亵法律的时候,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然荡然无存,实现"社会稳定"也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1999年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对多年修水库过程中搬迁的一千伍百万移民进行合理安置。然而,仅仅是水库移民有问题吗?!在修水利、建电站、修公路、筑铁路、办工厂开矿山、搞备战建国防设施….过程中难道就没有问题吗?!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商业化房地产开发的大潮里,对于那些明目张胆违反法律、赤裸裸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难道就不该追究吗?!老百姓的财产就不该赔偿吗?!在土地批租中肆无忌惮的腐败现象就无法衣堵穑浚?

2001年,国务院发布305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虽然谈到了房屋的所有权却依然不谈土地的财产权,在口口声声要实现"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于已经制定的国家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个条例到底要起甚么作用?!它是否符合法治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每个公民都有理由提出置疑!该条例还明确规定没有追溯力。尤其令人气愤的是主持北京违法拆迁的汪光焘在北京电视台就拆迁问题大放厥词之后,竟然荣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兼党组书记),事实证明:至今为止,党政依然顽固坚持错误立场,他们不得不做出的"修正"完全是广大群众艰苦斗争的结果。

现在,政府又开始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公民的财产要由政府来"当家作主",这岂非咄咄怪事?!政府不愿意当裁判员,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穿着一条裤子还嫌肥! 剥夺公民的财产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的生命权和自由权,这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

长期以来,在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危房改造、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广大城乡居民的房地财产被巧取豪夺。建设中的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正在进行移民,移民总数超过百万。其中的大多数人的安置实际上是用迁入地农民的集体财产来"借花献佛",多数移民的生活还存在着种种困难和问题。北京市城乡众多被拆迁居民的权益至今仍受到侵害,许多人的生活相当艰难。尤其是大批被拆迁的农民,虽然得到了城市户口,却丧失了生活来源,他们大部分财产被政府、开发商和少数人掠夺一空!土地批租和房地产开发是我国腐败现象的重灾区,违法事实最明显,侵害群众利益最严重,是一个深不可测的腐败黑洞。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不彻底清算土地批租和房地产开发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彻底查清土地批租和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去向,不彻底解决受害群众的财产问题,社会公正就无从谈起,"反腐倡廉"、"依法治国"就只能是一句骗人的空话。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关键要看多数人是拥护还是反对,所作所为是否体现正义与公平。

政府的权力归根到底是源于公民的权利。现在有一批当权者,他们公开侵害众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却大言不惭地声称他们代表着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请注意:人民是一个抽象名词,也是一个集合名词,人民是由公民组成的。当成千万上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百分之百的侵害的时候,当这种侵害延续时间长达几十年、受害群众怨声载道的时候,他们却依然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就是违法事件的罪魁祸首,这样的"领导"还能代表人民吗?!他们打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强词夺理、断章取义,以不合法、不正当、不公平的手段掠取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然后又打出"稳定压倒一切"的大旗,借口是 "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改革需要一部分人付出代价"进行包庇,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口实进行新闻封锁。他们采取可悲的"驼鸟政策",甚至不惜编造谎言来愚弄群众。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知道,上一世纪三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订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些做人的基本准则早以被他们践踏得一干二净。联想到当今社会的各种现象:农民的不公正待遇问题、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问题、下岗职工问题、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贫困人口问题…,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得不到公平的对待,而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穷庙富方丈比比皆是、大量纳税人的血汗正被少数人随意挥霍、社会贫富差距急速扩大,暴富者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通过鲸吞国有资产和老百姓的财产以非法手段完成财富的积累...,种种迹象表明:在我国正在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相互勾结、横征暴敛、不择手段、欺压百姓,他们还不断编造歪理邪说、制订恶法,处心积虑地妄图使非法所得合法化,他们完全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他们把自己的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断地营造他们自己及其子孙的安乐窝,同时造成了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世世代代受穷。

他们把自己当作社会发展的"规划师"、"设计师", 打扮成对百姓进行施舍的救世主,而实际上他们是骑在人民头上为非作歹的太上皇。他们言而无信、口是心非,国家法律早已成为他们手中的一块遮羞布,他们是世上最大的道德沦丧者。他们的所作所为正在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丧失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老百姓始终在问:"社会的公正何在?!"、"世间的真理何在?!" 、"为什么改革的风险和成本总是由最没有承受能力的老百姓来承担?!" 要实现信用社会,执政党和政府首先必须讲信用,要实现法治社会,执政党和政府首先必须讲法治。维护社会公正、坚持依法行政是执政党和政府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正视问题、承担责任需要勇气,然而却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多年来,众多的社会矛盾全都折射出中国社会深层次的制度问题。问题已经积累到了必须立即解决、刻不容缓的程度。建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民主政治,建设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社会,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

党和政府如何行动,人民正拭目以待。革命导师列宁说过:对一个政党不是看他说些什么,而是看他做些什么,以及究竟怎样做!中国共产党从原来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政党到现在拥有成百上千亿党产的执政党,全靠的是人民群众的支持。

现在腐败正在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反腐败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如果党和政府文过饰非,轻诺寡信,不敢正视错误,不彻底加以纠正,那么其前景是不会美妙的。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我们生长在这里,每一寸土地都是我们自己的,如果谁要强占去,我们就和它拼到底!一切有正义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向着贪官污吏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着民主,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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