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惨遭毒害 冤!冤!冤!

发表:2002-09-0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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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的网民朋友:
你们好。就在前天。湖北省石首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未满十六岁的少女田凤在工作地方在四楼无缘无故掉下来,至令为止,公安部门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仍其尸体陈列于殡仪馆内!以下就是受害人家属诉讼整件事的事情经过:

我是湖北省石首市的一名普通市民叫:齐辉。受害者是我表妹田凤,现年十五岁(1986年8月25日出生)。因父母离异(现父母亲均在外打工),为生活,过早踏入社会。在湖北省石省市百花娱乐城打工(据说这是家正规的营业场所)。 (博讯boxun.com)

(2002年8月11日)12点10-15分左右受害人田凤被人从该娱乐城四楼窗口丢下,事发当时该娱乐城部门经理指使人将现场处理后将我表妹送往对面的防疫站,但时处中午,没人值班,后拨打120送往人民医院,在没有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的情况下直接送往殡仪馆。其间竟没有通知我们家属!直至下午四时十五分左右才通知在石首笔架菜场(拒出事点百花娱乐城不到1公里)表妹的阿姨及其他家属。当我们赶到殡仪馆时,表妹已被黑布罩着,放在冰棺里!在场负责的两位部门经理对我们说是属于自杀行为!(请试想一下,一个正处于花季的少女,天真无邪,怎么会毫无缘故的自杀!冤!冤!冤!)

当时我们就到市笔架派出所报案,但经手的警员说对手(百花娱乐城)已经报案,只是不理不采的问了出事者(表妹)的姓名,没有立案处理。(并且在我们将表妹的棺材抬出殡仪馆之前没有出面!)当晚,我们即要求与百花娱乐城老板见面,想详细了解出事的原由、经过。但对方并没有理采我们的要求,只是不断的说:老板出门了,今天才去的**地方。(当时表妹的父母均不在石首,正在赶回的途中)当晚不了了之。事后知道百花娱乐城老板一直在家!

(2002年8月12号)上午十时左右,表妹的父亲及姑妈、舅舅赶到殡仪馆。大家再次强烈要求娱乐城老板在下午两点之前出面(因为当时在场的两位娱乐城经理都说自己只是打工的,什么事都不能负责作主)。下午两时十五分,老板还是没有出现,家属迫于无奈(无人出来作主,表妹死得不明不白)抬着表妹的冰棺前往百花娱乐城!当即公安局及110就出现,当时我们怎么也想不清为什么事发两天了作为我们受害方报警,警方对我们不理不采,而娱乐城方仅仅是怕我们去闹事,警方就出现了。直至有‘热心’的群众告诫我们,百花娱乐城老板后台很硬!所有的事都已经打点好了,我们是告不赢的。所幸围观的群众很多,民情激愤!我们得以安全的将我表妹的棺材抬至百花娱乐城。百花娱乐城早以大门紧闭。我们只得放在外面的公路上。一个多小时后,迫于群众及社会舆论,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及市里相关领导才出来要求与我们协调(而那个时候娱乐城老板却在场)得以市领导下死命令!公安机关才决定立案侦查!!!

(2002年8月13日)因我们相信政府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这件事(在我们心里,政府应该是为民做主,为民申冤!的)我们等了大半天,直至下午公安局才派法医过来搞尸检(当时他们说只是表面粗略看一下,拍照取证并且有一领导还当着我们的面说:我们先把人处理(火化),再将殡仪馆的开支给你们解决,这件事就算算了!!!)当时因为对方(百花娱乐城老板)后台太硬(以前曾是石首市有名的民营企业家),所以家属方也请了一个摄影师帮忙拍照取证。照片洗出来后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死者身上有青紫现象,腿部有三处很深的洞,指甲全部后翻(估计在身前有过一番挣扎),前胸有一块大面积的淤伤,文胸带已拆烂,内裤两侧已撕烂,中间部位被利器划破,头部已血肉模糊!死者被残害的事实令在场的家属及亲友无不悲痛万分,整个灵堂哭声一片。

(2002年8月14日)早上石首日报记者来采访。采访的时候公安局的居然说案件还没定性(即自杀或他杀还不确定!),不要乱写!

至此为止,事发四天,我们即没有发现公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当时百花娱乐城内所有在场的嫌疑人隔离,进行审问!连百花娱乐城老板都逍遥法外,不知道他们所谓的立案堪查是怎样进行的????他们只是一再的让我们等等等,拖时间!!!!!!

事情还在进一步发展中。我们希望广大的网友们能帮助一下无助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还事件一个公道!不要让罪犯逍遥法外!!!!!!!!

附:死者表姐发给楚天都市报的一封Email:

贵报的责任编辑!

期望你早日看到这封信,给我们一点支柱力量吧!

死者田凤,,想想一个自杀的人会她是一个才15岁多的孩子啊,她是1986年8月25日出生的 。我是 一名普通的学生,我叫田亚敏,今年17岁。我的妹妹在2002年8月11日被声称是跳楼自杀(可是认识她的人都不相信,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她已经没有读书了(因为父母离异,生活所逼迫,使她过早踏入社会。在石首市百花娱乐城做事)我是在第二天从广东赶回来的。回来后却看不到妹妹,因为她已经被用一块黑布包住了。我们强烈的要求有关部门出面管理,可是却没人来。在12日下午两点左右,家人再也不能忍受,只有把妹妹的遗体抬到娱乐城门外,而在过程中,一直没出面的政府,公安局,才出来说了几句话。

13日下午,公安局才来了几个人,来了两个法医,对我妹妹的遗体做了简单的检查,我妹妹全身都是伤痕啊,到死都没闭上嘴巴,脖子上还有一个血洞,上身的衣服被人拉破,只有最上面的一个扣子还没开。她的身上还围着做事的围裙,她的胸部上还有很大的一块淤青,内衣带子也全断了,她的手指甲也被人全部折断,翻裂了,(想想她当时做了多大的挣扎啊!)她的下身有块地方又青又肿,大腿旁边还有3个血洞,有一条腿已经变形了。最后他们把我妹妹从4楼上扔下来,告诉别人说我的妹妹是自杀,我的妹妹,一个正是花季是少女怎么会自杀啊。他们那些畜生把我妹妹扔下来后,马上就把现场处理干净了,你们想,一个人真的是自杀,她会穿着工作服去死吗?会全身是伤吗?会沿着墙掉下去吗?不会啊!他们对外说我妹妹是一个外地的女孩,无父无母,无亲无故。马上把我的妹妹送到殡仪馆,买了衣服,就打算把我妹妹去火化,娱乐城的老板已经躲起来了,石首市政府和公安部门他们已经被那个老板收买,已经不管我们这些穷老百姓的事了。我们现在是希望就是拜托你们这些记者,用你们手中正义的笔,为我死去的妹妹申冤吧!

今天也就是14日,公安局来人说还要立案,还说是他杀还是自杀(难道她的遗体还没说清楚吗?)许多当时看到的人都说我妹妹是沿着墙掉下来的,墙上都还有血啊! 想想一个自杀的人,会沿着墙跳吗?

我希望早日看到贵报的记者同志,来为我可怜的妹妹申冤!为我们这些穷老百姓申冤,主持公道吧!

联系电话:013043418721(田文斌-死者父亲) 13972340859(齐辉-死者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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