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特工机构话源流

发表:2002-11-10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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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特工机构的创建,主要模仿和参考了两家的特工机构:苏联的和国民党的。

苏联的特工机构,起源于肃清反革命和怠工委员会(契卡)。它是1918年苏共政治局委员捷尔任斯基创建的秘密警察机构,隶属于人民委员会(即政府,后改名为部长会议),后来改名为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它以后发展为国家安全委员会(克格勃),除了对内的秘密警察部门以外,增加了对外的间谍和反间谍部门。内务人民委员部(后改名为内务部,是警察机构,约相当于现在大陆的公安部),也设有秘密警察部门。

国防人民委员部(后改名为国防部)之下建立了军事情报局(格伯乌),开展间谍和反间谍工作。国防人委部/国防部下属的红军总政治部,设有保卫(军事警察)部门,有秘密军事警察职能。

苏联特工机构列表如下:

表1. 苏联特工机构简表

部长会议:(1) 克格勃

............. 内务部:(2) 秘密警察

............. 国防部:(3) 军事情报局

......................... 总政: .... 保卫部门:(4) 秘密军事警察

上述苏联特工机构,都隶属于政府。与此不同,国民党的特工机构(主要是中统和军统),创建时却都不是隶属于政府的,而是隶属于国民党中央领导机构的。

中统(国民党中央党部统计调查局),是1927年以后徐恩曾创建的。徐是国民党CC派骨干(CC派是以陈果夫和陈立夫兄弟为首的一些党务官员结成的派系)。它起初是个很小的秘密警察机构--统计调查科,后来具有秘密警察、间谍和反间谍职能。

军统(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统计调查局)后来居上,比中统强大。军统是是戴笠奉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之命创建的。戴是国民党黄埔系骨干(黄浦系是一些国民党黄埔军校毕业的高级军官结成的派系,拥戴原黄埔军校校长蒋介石为领袖,曾组织派系团体复兴社,鼓吹“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极权主义)。它起初是个很小的秘密警察机构--蓝衣社,后来也具有秘密警察、间谍和反间谍职能。它在地方上和军队中都建立了分支机构,还建立了地方警察局的秘密警察部门。

1945年以后军统被一分为二,并且更改隶属关系。它被分割为两个机构:国防部属下的秘密警察机构--保密局(局长毛人凤)和军事情报机构--二厅(厅长郑介民)。它们不隶属于国民党中央军委会,而是隶属于国民政府,但在较长时间里,还是听命于国民党总裁蒋介石,而非听命于国民政府首脑(如代总统李宗仁)和国防部长。

国民党特工机构列表如下:

表2. 国民党特工机构简表

中央党部:....................... (1) 中统

1945年以前,中央军委会: ........ (2) 军统

1945年以后,总裁:(国民政府: ...... 国防部:)(3) 保密局

............................................... (4) 二厅

如同国民党,不同于苏共,中共党内有特工机构。它起源于中共中央特科,是30年代周恩来创建的,是一个很小的清除叛徒和内奸以及搜集情报的机构。它后来发展为中共中央社会部,具有秘密警察、间谍和反间谍职能,后来改名为调查部。80年代初建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不同于50年代至文革学习苏联而建立的监察委员会系统,具有以官员为侦查对象的秘密警察职能。

中共军队特工机构,在1927年以后有学习苏军政治机构保卫部门的秘密军事警察功能。后来有总参谋部属下的情报部,具有间谍和反间谍职能。五十年代以后,总政治部属下建立联络部,也是具有间谍和反间谍职能。如同国民党的军统,不同于保密局和二厅以及苏军特工机构,中共军队特工机构,一直隶属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不隶属于政府。

中共政府特工机构,30年代有学习苏联的国家政治保卫总局,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具有秘密警察职能。它在30年代后期撤销,原有机构和人员并入其它特工机构。1949年后,公安部有学习苏联内务部秘密警察部门的秘密警察部门,还有间谍和反间谍部门。80年代建立了国家安全部,可能接收了公安部的间谍和反间谍部门,并具有秘密警察职能。监察部具有以政府及其所属企事业机构官员为侦查对象的秘密警察职能,后来与中纪委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接近于国民政府国防部保密局和二厅,不同于苏联政府特工机构,中共政府特工机构实际上隶属于党的领导机构(如中央苏区前敌委员会、中央书记处或属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共特工机构列表如下:

表3. 中共特工机构简表

政治局常委会:书记处: .......... (1) 调查部

............. 中纪委/监察部: ... (2) 秘密警察

............. 军委: ................ 总参:... (3) 情报部

..................................... 总政:... (4) 联络部

................................................... 保卫部:(5) 秘密军警

............. (国务院:)政法委:(6) 国安部

..................................... 公安部:. (7) 秘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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