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汪聪明,利落,诚实。 每次来我家做工,总是做得又干净,又有效率。其实她挣得并不多,一小时劳务费6元钱,家政中心就收去一半。但是因为她有身份证、暂住证、身体合格证、结婚证、节育证明等,家政中心就能保证她在北京工作的稳定性。她工作总是让各家主人信任满意,所以,虽是小时工,在我们小区各家的工作却比较固定,收入在同行人中算是较高的。
11月初的一个工作日,她没有来。一个星期后,她来了,告诉我:“邢老师,你知道我上次为什么没有来?我被抓到昌平的沙河,又被送回老家去了。”她的话让我一惊:“为什么?”小汪说:“不知道。半夜三更12点多,警察来敲门,立刻就带我走,我胡乱穿了条薄毛裤,毛衣,连衬裤、罩裤都没有穿,也没在穿外套。把我和很多人拉到昌平沙河的收容所。在一个很大的屋子里呆了一天一夜,就做在瓷砖地上,又冻又饿都不知道困了,(那几天北京晚上是0度左右)中间只给吃过一个窝头。”
“那屋里有多少人?”
“1000多人。听说每天都是这么多人。”
“有暖气吗?”
“没有。”
“你不是有暂住证吗?”
“有也没用。人家不看,就说我租的住处,不能出租住人。听说警察抓人每个区、片上边是派下指标的。”
小汪一边干活,一边告诉我:“后来,把我们送到郑州看所守所,那边看守所打电话到我老家,让他们带着钱来接人。老家的人打电话给在北京的我丈夫。抓我那天,我丈夫正好有事没有回来,要不然就和我一起抓走了。我丈夫赶快拿着钱把我赎了回来。”
“郑州看守所要了多少钱?”
“500元。听说他们要分给北京看守所。加上路费,我们1000多元花没有了。”我知道,她一月也挣不到1000元。
“火车是专门运送民工的吗?”我问。
“是的,有好几车车厢,一站一站送,光送到我们河南郑州的就有400多人。还要好多人要往别处送。但是老家的看守所对我们还算好,8个人一条被子,吃的是馒头也有菜。”
关于北京一到重要节日或有什么重要会议,就要抓民工或外地人到昌平沙河,然后遣返他们回家的事,我早有所闻,就是在我身边发生的,已经不是一起了。两年前我装修时,正是元旦前夕,一天工人小徐,气喘嘘嘘跑来说:“好险啊,差点让警察抓走。”我问:“说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人家一看你不像北京人,又像是民工,就抓。我这几天还特意穿得好了一点”。哦,难怪他来做水泥活,还穿了身西装。“有身份证就不抓了吧?”小徐说:“有身份证,一看你是外地人,更是要抓。”
还有一次,我在外地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在一家影视艺术学校毕业后留在北京当自由演员,那是“十一”前夕,警察去检查他们的暂住证,因为他此时的居住处不属于办暂住证的派出所管辖(租房总是不大稳定),也被抓到昌平沙河看守所。我先生受朋友的委托,带了钱去“捞”他孩子出来,看守所说,这事你们找抓他们的派出所。去了那家派出所又说,送到看守所他们就能不管了。事没有办成,也不让见那孩子,硬是让那孩子做了半个月的拉石子的劳力工,“十一”过后返回他外地的家。
听到这类事,我已经不再震惊。但每听到一次,我都很忧虑。我特别为小汪、小徐这些能吃苦,又本分、诚实的乡村青年们感到难过。农村劳动力过剩,进城从事工、贸、修、建、服务,是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是社会结构性调整的趋势。迎接“奥运”期间,北京大举扩建、新建,哪一处工地没有乡村来的大批民工?哪一处装修队,没有外地人?我在高校从事教育工作。能从繁琐的家务中解脱出来,集中更多的精力搞业务,家政小时工省去了我很多宝贵的时间。这些来自农村的男女民工一边为首都的建设出血出汗,一边战战兢兢地讨生活,哪一条法规,让他们遭遇这种不平等的公民待遇?他们难道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为什么要把他们视为不安定因素?
作家王跃文在他的小说《国画》中曾写到这样的情节:某县,一遇到上级领导来视察,就将本县城里的上访的、要饭的、及各类有失整饬的人,都用卡车拉到另外一个县的地界的大山里去;待那个县遇到同样问题,也将自己县的人拉到某县地界去。结果有一次,拉这种“闲杂人员”的车翻到山沟里,一车人遇难。县当局,将事情压住,不让外界知道,遇难者的亲属,很长时间不明白亲人为什么失踪。”我相信,这种事虽然写在小说里,但不是空穴来风。
不要说上述的“闲杂人员”是中国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一般的民工也没有经济和文化能力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力和生命安全。恰恰应该保护他们的政府和法律却在肆意践踏公民权。怕是这种不公正、不平等公民待遇,才是酿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祸根呢!
从根本上结束这种对亿万农民不平等的公民待遇,让所有公民有自由迁徙、居住、工作的日子早些来临吧。
无忧城 中国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