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劲松:“二十三条”与“新加坡模式”

发表:2002-12-27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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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二十三条”,香港内外闹得沸沸扬扬。反对声浪空前巨大,但北京当局显然将一意孤行,在北京当局的授意和压力下,香港特区政府恐怕别无选择,最终必然将“二十三条”正式立法。一旦该法成立,意味着大陆法律延伸到香港,“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即便是从最理想的状况来看,香港也将被推向“新加坡模式”。这正是北京当局求之不得的。

所谓“新加坡模式”,即经济繁荣,政治保守:人民可享有财富康乐,却不得享受民主自由;所有法律,均有利于政府和执政党,不利于普通大众;人民惧怕政府,胜过惧怕任何黑势力。“新加坡模式”,来源于其前领导人,执政长达三十余年的李光耀,自从他以高超权谋取得政权以后,为了维护他个人及其所属“人民行动党”的既得利益,又以高超权谋和铁血手段,建立起一套形似民主、实为独裁、在世界上堪称独一无二的专横体制。李光耀退休之后,续任该国“资政”,他所创立的“新加坡模式”,延续至今,丝毫无改。非但如此,李光耀还奔走世界各地,到处推销他的“新加坡模式”,所谓“亚洲价值观”,俨然“亚洲教父”。

最大的推销成绩,便是影响了中国,从邓小平到江泽民,他们对李光耀的“教导”,始则“沉吟良久”,然则“言听计从”,“心领神会”。二十多年来,在中国出现的“经济开放,政治封闭”,“经济搞活,政治搞死”,“经济自由,政治高压”,就恰恰是“新加坡模式”的翻版。

回观香港,与新加坡,韩国,台湾并称亚洲“四小龙”,同属经济发达地区,但民主之光先后照亮韩国、台湾、香港,在三个地区的人民,除了享有与新加坡人民同等骄人的繁荣和财富,还享有新加坡人民望尘莫及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等。可见,经济发达,无须以牺牲人民的自由为前提。相反的是,经济自由与政治民主,往往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整体运行中缺一不可的双轮。

大体以英国制度为蓝本的香港,其营销环境和经济自由度,在世界上首屈一指,回归前,不仅经济发达,而且文化繁荣,整个社会充满活力与生机,这些,远不是新加坡所可相比,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香港人民享有比新加坡人民远为广泛的自由。英式制度,是香港繁荣的支柱。因此,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香港实在没有必要去效法新加坡,舍本趋末,拔高就低,开历史倒车。以压制人民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国际交往自由为目的所谓“二十三条”,一旦成立,将严重冲击香港社会的和谐空气,严重损害和削弱香港的国际地位。一项调查显示,80%的香港新闻工作者认为“二十三条”将损害新闻自由,10%的新闻工作者表示,一旦该法通过,他们将不得不退出新闻界。

实际上,强行立法“二十三条”,是中南海的幻想性臆症作祟,在他们病态的幻想中,几乎所有对他们提出批评意见的人,都是“敌人”。民运是敌人,法轮功是敌人,香港民主派是敌人,所有善意建言的港人,也都是敌人。所以,连台湾也顾不上了(破坏香港的“一国两制”,无疑是对台湾的恶劣示范),连北京当年的国际承诺和今天的国际信誉也顾不上了,匆匆忙忙三个月的咨询期,就要强行立法。遗憾“文革”已经结束了几十年,“斗争哲学”的思维还在继续。

其实,回归前,香港人民都没有把大陆政府怎样,现在回归了,驻军了,还可能怎样?何人也,畏民如虎?总是指责他人“乱港”,究竟是谁们,正在实际“乱港”,如今一目了然。最可悲,是傀儡的特区政府,搞坏了香港的经济,还要搞坏香港的法制,搞坏香港的政治。回归五载,香港危矣!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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