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给中国提供了有关美国对华外交政策方面的情报。他承认于1970年10月向中国传送了讨论尼克松总统希望□中国建交的机密文件,所以中国领导人提前了解了尼克松的意图。这也许让中国及时改变其对内对外政策以得到最大政治利益。
作为分析家和中央情报局少有的通晓汉语的人,金某能够传送各种信息:中国及东亚情报信息报道、中央情报局人员生平简介和评□、机构内秘密人员的姓名和身份。同时还提供了有关中国被招收的情报人员的信息。由于中央情报局内部分类规定,金某不知道他们真实姓名和身份,但能推断出他们的工作地点及权力级别。中国反谍报和安全机构便能据之确证其身份。
媒体把金某谍报活动的暴露,归因于1985年中国国安部外事局主任俞强生(现任中国建设部长俞正声的兄弟)叛逃到西方。但联邦调查局和财政部对金的详尽调查于1982年就已经开始了。事实上,当金某1982年2月从北京旅行回来时,海关在搜查他的行李时就记录了他房间钥匙的号码。这种“全面海关搜查”,只有当某个人被海关财政执行联络电脑系统认定为某项犯罪调查的嫌疑犯时才履行这种程序。联邦调查局肯定已于1981年某个时候向海关证实了金某这个人。
根据金选择文件的标准以及已知或疑他已提供给北京的数据,我们可看出其几个目的:
1、有关对华外交、政治和经济政策方面的信息;2、对以中国为目标的国外情报运作的了解;3、与中国有关的美国信息需求方面的信息;4、美国情报官员们的生平简介;5、安全联络能力的详细材料。
对金某案例进一步分析证实了国安部常用的谍报技巧。
例如,谍报网络在目标国内运作,但操纵该网络的官员生活和工作在第三国,这给情报人员高度的安全感。该人员通常只短期去那第三国,以防止目标国政府反情报机构查出其谍报活动。
金某主要运作活动,即传递机密数据和接受命令,通常在中国大陆以外第三国进行。
金至少有六次在多伦多同一购物中心内将未冲洗的胶卷交给国安部信差李先生。金每次只花大约五分钟时间去这家购物中心。其他时候是由在香港工作的中国官员向他询问情况。国安部偏向于单独询问情况,而不应用非私人性的秘密联络方式,国安部对其他情报人员的管理也证明了这一点。
金某要传递情报时,总是先发信到澳门、广东或香港三个地点中的一个住宅地址。这种信只秘密说明他所去的第三国家的时间和地点。这种谍报方式不适合快速传递数据,但比在目标国内进行类似的活动要安全得多。然而,正如尼克松政策文件的案例所示,金某也有紧急情况下迅速传递信息的方法。此外,对第三国操纵技巧的运用显示中国情报机构了解美国的反情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