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第一步:中国将让农民“自治” 撤销乡村政府

发表:2003-01-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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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界日报报道: 北京官员透露,即将在3月进行的中央行政机构改革,农业部将升格为农业委员会;而农业行政体制也将面临大变革,当局计画裁撤乡、村级农村政府组织,由“农民自治”取代,五至七年过渡完成。

  北京官员指出,农业部升格为农业委员会,用以确保对农业问题的全盘统筹、总体负责的职能。农业部目前的主要职责范围显然鞭长莫及,如在农村金融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未来的农业委员会,将把现在农业部功能逐步放大。

 官员透露,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配合今年初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农村改革,将启动一系列措施,如将土地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允许使用权的买卖、改革城乡户籍分别管理制度,逐步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官员透露,裁撤乡、村级政府机构的建议已被接纳。目前大陆四万多个乡级、七十多万个村级政府,加上县级政府,三级政府的正式和非正式、临时借调等各种人员近六千万人。一旦实施,涉及人口众多。官员称,在县以下各级财政机构捉襟见肘甚至严重亏损情况下,中央政府只下令“严禁摊派”无济于事。因庞大的县乡级干部要钱花,而本级财政收入不够,中央财政又不可能补贴,因此大多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转而向农民摊派以维持自己的支出。

 这位官员表示,仅大陆四万多个乡级政府负责人所花费的购车、养车、司机和汽油费,一年就达千亿元以上。而现行的大陆基层财政预算根本不可能有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以各种名目转嫁给农民。要彻底解决农民负担,减少由农民养活的基层干部及其开支的呼声愈来愈高,相应的政策和建议也不断提出,将以五至七年过渡。

 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指出,北京当局将采取基层干部逐步分流的作法,使其数量逐步减少;同时推进税费改革,使乡村干部在财政上逐渐“断流”;在条件成熟时,再具体进行乡、村两级政府的裁撤工作。

 专家称,乡村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势在必行,因为维持现行农村政治社会管理体制的成本已经大大超出中央政府和农民的承受能力。

 目前大陆农村干部分流已在全大陆陆续展开,有的地方已分流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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