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某媒体披露了这样一件新闻,说的是作者在与一个卖唱的小姑娘交谈时问她长大了想干什么,11岁的小姑娘脱口而出:当“三陪”。作者问她知不知道“三陪”是干什么的,小姑娘说是“坐台的”;作者又问她“坐台”是什么时,小姑娘反问作者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这一问问得作者哑口无言。
无独有偶。近日某报又披露了这样一条消息,一个年仅13岁、刚读初中一年级的小男孩怀揣5元钱来到一理发店门前,见店内只有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子坐着,便推门进去问:“5元钱可以‘泡’你吗?”说着就上前抱那女子。不知道是钱太少还是人太小的缘故,这个小花花公子挨了女子几巴掌,结果还进了派出所。
我相信,凡是有良知的人,在听到小姑娘“我长大了当‘三陪’”的“理想”时,在听到年仅13岁的小男孩就想“泡妞”时,都会像我一样感到无比震惊。
不能怪孩子乱说话,也不能怪孩子太早熟。童言无忌,我相信那个小姑娘表达的是她真实的想法。因为她在回答文章作者提问时还举出了具体的榜样“刘女襄女襄”,说刘女襄女襄就是当“三陪”的,很找钱,“每天能挣三四百元”。孩子的思维很简单,既然当“三陪”很找钱,那我长大了为什么不能当“三陪”呢?那个小男孩也是因为听了同学传授的经验才想去尝试一下“泡”小姐的味道的。
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毒害了我们的孩子--要知道,他们可是祖国的花朵呀?!
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兴起了一股股浊流,所谓的“黄色消费”十分红火。在一些夜总会、卡厅、洗脚屋、按摩房等等所谓服务场所里,发生着一幕幕不该发生的交易。有些管理部门出于各种考虑,要么睁只眼闭只眼,要么大玩猫捉耗子的游戏--隔一段时间整顿一下,越整顿越“昌盛”,越“昌盛”越整顿,有的甚至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致使卖淫嫖娼这一丑恶现象愈演愈烈,在有的地方甚至到了失控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利益使然,可以说是利令智昏。有些地方的领导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就掌握了硬道理。有的人甚至肉麻地说,为了把经济搞上去,“不惜牺牲一代妇女”。一些地方领导有这样的认识,那地方黄祸泛滥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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