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党权力不制衡,保护私产是空文

作者:申泽龙 发表:2003-02-0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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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泽龙:

私有财产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是一件好事,但是脱离了私有财产的拥有者对政府权力的制衡机制来谈保护私有财产,则是一件坏事。

道理非常简单,在中国,目前共产党的权力高于国家的法律,公、检、法、监都在“党的领导”之下,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改变,保护私有财产入宪不过是一种欺骗形式,只要权依然高于法,无论如何立法,最终还是由共产党单方面说了算。

在共产党的权力无法得到有效制衡的情况下,保护私有财产的立法,不但本身就是一纸空文,共产党官员利用没有制衡机制权力、以法律的名义任意剥夺和侵占他人私有财产的现象丝毫不可能改变。

因此,让私有财产在中国真正得到保护,让人民对自己的私有财产有受到政府和法律保护的安全感,首先必须产生人民对政府权力的有效制衡机制,而不是政府自己向人民作出保证。

中国的政治改革,民主必须先行,也就是开放党禁、报禁、自由选举必须先行。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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