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无论办什么事,不用再托关系,陪笑脸,该办的事填好表格就能办成。一次到州政府去办事情,表格递上去以后等了半个小时没回音,就很生气,跑过去说都等了这么久为什么还不理我。原来是办事的人把我给忘了。不仅赔礼道歉,还把手续费二十元给免了。立刻不生气了,还有点不好意思。想起出国前去省教委办手续,不仅在门口站了两个小时,还因为多问了一句话挨了半天骂。记得当时自己对自己说:“活得真没有尊严。”
第二,美国是平民社会。记得一个叫王朔的作家说:美国是小市民的国家,大家都过心平气和的生活,不攀比,不炫耀。事实上美国是“平民”国家。而小市民的最大特点是虚荣。有人告诉我:上海姑娘上街购物时,总是把名牌专卖店的袋子拎在最外面,好让所有人都看到。我认识的一个北京女孩,说她老公在日本大使馆工作,事实上她老公自己摆货摊。到美国以后,认识的大部分人都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生活。我有一个整天吹牛的表妹,现在也改了毛病:别人都不吹,她还吹什么?
第三,美国人知道如何尊重他人。刚到美国的时候,夏天在学生宿舍做清洁工,刚开始苯手苯脚的。每次做错了,监工就再教一次怎么做,一次又一次,没一点不耐烦。而我认识的教授们(除了计算机系以外)都非常和蔼可亲。除个别老师外,但是绝大多数都是非常好的人。有人说美国人种族歧视。我工作两年多了,并没有深刻感触。偶尔会有这样的人,但是比起中国人对农村人的歧视,他们绝对是小巫见大巫。
第四,喜欢美国的教育。能来美国的人,大都成绩好,在成长的过程中,倍受老师家长的重视,所以未必体会得到中国教育的种种恶劣之处。中国教育,用四个字形容:摧残人性。我们这里有个访问学者,他的小孩来美国的时候已经上三年级了。在美国读了两年书以后,他爸爸的工作没了,只好准备回国。这个孩子知道以后,跟他爸爸说:你们回去吧,随便让谁收养我就好了,反正我死活也不会回去!
第五,美国是法制社会,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随时叫警察。记得在国内时,两个青年教师的太太闹矛盾,接着大打出手,然后这两位为人师者也大打出手。想必到了美国的人,不会再动手打,就是动嘴吵,也要小心罢。我们邻居一对中国夫妇,就是吵嘴让警察捉走了。在美国就是这样:影响了其他人,就会有法律制裁的危险。
很多人觉得在美国寂寞。其实,只要自己把生活安排好,不会寂寞。当然,人各有志,我就是喜欢美国。虽然美国不是自己的国家,但是我还是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