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10月12日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发布以来,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到现在已经是第10个年头了。从普法的角度来讲,这个法规可说已是家喻户晓。但就是这样一部家喻户晓的法规,却遭遇到了越来越尴尬的挑战。“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回升”成为新闻报道中不断重复的一句话。
记者在北京市禁放办了解到,尽管今年北京市加大了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惩处力度,将罚款的额度提到了最高的五百元人民币,且执法人员与往年相比有增无减,但今年鞭炮之声还是不绝于耳,仅年三十夜,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就达67起。
家住崇文区的任先生告诉记者,特别是年三十、初一和初五这三天,耳中的鞭炮简直是响成一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北京已经取消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了呢。”
《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禁放是“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这是北京市制定本规定的理由。每年春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致伤致残的事例在媒体上都有不少报道,燃放烟花爆竹带来损失确实不小。就在正月初一,一位取名为“难过”的小网友还在本网的市民留言板发帖说:我们楼下的一小孩炸手了,他爸爸让他放炮的结果是右手指姆完了。
政府说
今年,国内一些大城市对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开禁,连大洋彼岸的纽约市也传来农历春节期间华人可以放鞭炮的消息,这给北京市的禁放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但在节前召开的禁放工作会上,北京市再一次重申了坚持禁放不动摇的决心,“市场管严,禁放不松。”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非常普遍
市民说
“但春节不放炮,那还有什么年味?”爱在春节闹点动静的市民也有他的理由。“爆竹声中除旧岁,将春节放鞭炮这一传统而且非常有喜庆气氛的习俗非要列入禁止之列,那还叫春节吗,不如叫放春假得了。”
学者说
有学者还把此上升到了理论高度,和逛庙会,包饺子一样,放鞭炮可以说也是春节“文化生态”的要素之一,春节放爆竹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有它存在的必然。近年来洋节在中国越来越时兴,我们应注意保护中国的过节传统。
执法部门说
对于此事,执法部门有面对怎样的情况呢?春节前夕,西城区公安分局公布了举报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热线电话66051849。但记者今天采访得知,几天来很少有人拨打这个电话,春节是个喜庆的节日,谁又会为放个爆竹的事动肝火呢。值班民警告诉记者,发现违禁放炮者,执法人员大多以说服教育为主,加上燃放者众,确实也不好管理。
据了解,放炮者中还有一种恶作剧心态,就想看看警察管不管。记者采访到的一个男孩子就这么想而且还试了一把。还有不少人更与警车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往往警车一到,空无一人,警车一走,炮声又起,声声爆竹中,暗含着一丝无处着力的尴尬。
人大代表说
其实这几年北京违禁燃物烟花爆竹现象抬头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注意,今年北京两会,有人大代表就提交了议案,对这一现象回潮的原因,现象和措施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建议。作为一部严肃地方性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之间出现的这种不和谐,不是一个小事,这几年大家一直在谈论。
啥样“年味”符合现代都市的形象
禁有禁的道理,放有放的理由,两下碰撞的结果是,一部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审定公布执行的地方性法规在被很多人违反着,春节的喜庆气氛掩盖不了“一声炮响四方尴尬”这样一个现实--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布10年,众人皆知却犯者甚众,此尴尬一;
市政府年年抓禁放,投入甚多而收效反弹,此尴尬二;
违禁燃放者知法而犯,违禁取乐而不自省,第三是尴尬了那些克制了自己放炮的乐趣,却被接连传来的爆竹声骚扰的守法市民。
最尴尬的是正在努力迈向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北京,这个在很多方面都领先全国的首善之区,它的形象被爆竹燃起的硝烟,蒙上了一层难以说清的灰尘。
当然,说一通尴尬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也不指望这一现象能马上改善,是立法的原因,是执法的原因,还是公民守法意识的原因?记者采访中得知,人大代表们已经就此向市人大提交了议案,相信会有措施出台。不过大家都从自己做起最好,“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按经验,正月十五那天,往往会上演最后的疯狂,在法律还没有放开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之前,咱就先停停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