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国只有政府外交,没有人民的对外交的自由表达。比如在对日本的索赔问题上,中国政府就不允许人民自由表达意见。有人就因为要求对日索赔而被判劳教。那些非常爱国的华侨在对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他们也只能在美国和香港成立组织进行反抗。在对俄国的割地条约上,中国政府允许民间表达任何意见吗?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已经在这些问题上有了决定。不管中国政府的决定是爱国的或是卖国的,它都不允许你过问。唯一的例外是中国政府鼓励一些学生去抗议美国炸我南斯拉夫使馆。中国政府这样做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对美国的态度上历来要察言观色。查美国政府的言,关美国政府的色。他们自称美国是”大老板”。鼓励中国年轻学生上街只不过是要利用一下学生,给美国政府施加一点压力,在谈判桌上增加一点筹码。殊不知中国政府还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的,担心最后控制不了学生。从此之后,有谁能告诉作者中国政府何时再鼓励过学生上街游行?
在对伊拉克的开战问题上,中国政府也是察言观色而行事的。一方面,它跟着德法的步调走,令一方面,它又留有余地。作为联合国一个安理会的的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是决不敢向美国投反对票的。至多是弃权。如果中国政府允许中国人上街反战,那就是给美国政府一个明确的信号:它在对伊拉克的问题上是持强烈的反对立场的。在民主国家里,民众的表达和政府的态度是不相干的。民众的上街游行不代表政府的态度。在中国,民众的上街游行,除了反政府的示威游行外(全部被镇压〕,任何没有被政府镇压的游行,都是被外界认为政府组织或鼓励的游行,也是中国政府政策的表达。中国政府怎么会在和美国的外交问题上允许人民群众自由表达呢?
第二,中国政府最大的担心还是害怕不能控制上街游行的人。一方面,在法理上,中国政府不能是持倾斜的态度,即它不能只允许赞同政府政策的人游行。如果它这么做,等于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明它的所谓言论自由只包括“赞成政府的言论自由。”从民众方面来说,如果政府允许赞同政府政策的人游行,那么反对政府政策的人也会申请游行。与其这样,还不如一概拒之。另一方面,任何赞同政府政策的游行随时可以成为反政府的游行。任何反对外国势利的游行,都有演变成反政府的行动。外交总是一个政府行为。中国历史上的“五四”运动是最好的历史见证。一个没有民意基础的政府总是害怕民意的。
中国的新左派们明知这种情况,所以他们不敢去组织反战的示威游行。由于他们长期以来和中国政府是以“进谏”的方式和中国政府打交道,他们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去组织中国人在北京或别的城市举行反战示威游行。他们深知共产党的脾气,如果他们做了共产党不高兴的事,他们事业就会受挫。谁知道他们的事业是为自己还是为了中华民族。总之,他们知道一个原则,骂美国怎么骂都不会错,但不要采取任何组织行动。骂中国政府,哪怕是小骂,都会带来灭顶之灾。理解了他们的这个原则之后,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他们没有在北京组织反战示威游行,你就理解了为什么他们会写出伊拉克是反对暴戾的国家和民族的反战声明。新左派们从此可以休也。